一、瘫船启动流程

瘫船启动需按“ 应急供电→辅助系统准备→主发电系统启动→航行备车→定速航行 ”的顺序逐步推进,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启动应急发电机(E/G)合闸供电,依次为副机预润滑油泵、应急照明、副机轻油泵、应急空压机供电;

2. 利用应急空压机为辅空气瓶补气,同时运行副机预润滑油泵、副机轻油泵并检查运行状态;

3. 全面检查主、副机辅助系统,包括燃油系统、滑油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冷却淡水系统、冷却海水系统等,确保各系统工况正常;

4. 启动一台主发电柴油机,完成合闸供电操作;

5. 启动副机海水泵,继续为气瓶补气,同时开展锅炉准备工作,缓慢点火升气;

6. 进行主机暖缸操作,同步运行燃油、滑油分离设备;

7. 实现发电机并联运行,逐步增加电力负荷,完成船舶备车、冲车、试车操作;

8. 船舶进入机动航行状态后调整至定速航行,随后完成发电机解列、海底门切换、燃油切换等后续操作。

二、应急电源测试前风险评估

应急电源测试前需完成全维度风险评估,确保测试安全可控,具体评估内容如下:

(一)人员能力评估

1. 轮机长、二管轮、电子电机员上船后,需第一时间学习并理解主配电板、主发电柴油机、应急配电板、应急发电机等设备图纸,掌握主电源、应急电源自启动/自合闸流程及应急电源测试方法,同时检查上述设备工况,确认无异常;

2. 轮机长需组织轮机员开展机电设备与操作程序专项培训,确保全员掌握船舶主电源、应急电源的管理与操作要求,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3. 轮机长需对全体船员开展应急操作应知应会培训,提升全员应急配合能力。

(二)设备与操作风险评估

1. 全面评估主、应急机电设备工况,排查是否存在故障隐患;

2. 警惕“TEST”模式下操作失误风险,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无准备的全船失电(BLACK OUT);

3. 确认船舶已制定《应急发电机操作规程》,并针对BLACK OUT突发情况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三)测试前准备要求

1. 严禁在船舶航行期间开展应急电源测试试验;

2. 测试前对驾驶台通导设备进行风险评估,提前关闭受突然断电影响的设备;

3. 将辅海水泵切换为其他海水泵运行;

4. 确保发电机(G/E)轻油泵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 检查应急发电机(E/G)电瓶电压、原动机工况,确认E/G启动逻辑条件满足、启动指示灯亮起;

6. 检查应急配电板所有指示灯,确认无故障显示,复位按钮已完成复位(避免前期故障未复位影响测试);

7. 每次测试前,需按照SMS-TO3SMO15《风险评估及控制程序》完成专项风险评估。

三、应急发电机手动模式测试流程

完成所有测试准备条件后,按以下步骤开展手动模式测试:

1. 将应急发电机控制模式选择开关(MODE SELECT)调至“MANU(手动)”位;

2. 手动启动应急发电柴油机,待其运行状态稳定后;

3. 断开应急配电板上的联络开关(ESB ACB);

4. 操作应急发电机合闸供电;

5. 根据实际需求增加应急配电板负载,并及时调整原动机频率,确保供电稳定。

四、应急发电机自动模式测试流程

自动模式测试分为常规自动启动测试和TEST模式专项测试,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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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规自动启动测试

1. 完成所有测试准备条件后,将应急发电机控制模式选择开关(MODE SELECT)调至“AUTO(自动)”位;

2. 断开集控室主配板联络开关(或应急配电板联络开关ESB);

3. 应急配电板(ESB)判断延时1-2秒后,发电机进入自动启动计时(常规计时40秒,部分集装箱船为25秒);

4. 发电机需在45秒内完成合闸并供电;

5. 根据需求增加应急配电板负载,及时调整原动机频率。

(二)TEST模式专项测试

1. 完成所有测试准备条件后,将应急发电机控制模式选择开关(MODE SELECT)调至“AUTO(自动)”位;

2. 将配电板内E/G TEST选择开关从“NORMAL(正常)”转换至“TEST(测试)”位;

3. 后续流程与常规自动启动测试一致:ESB延时1-2秒→发电机自动启动计时→45秒内合闸供电→调整负载与原动机频率。

五、应急电源相关公约与规范要求

(一)主备用发电机供电时间要求(IACS UISC-157)

1. BLACK OUT后,备用主发电机的启动与合闸应优先在断电后30秒内完成,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超过45秒;若使用启动时间较长的原动机,经船级社批准可适当超过30秒,但需严格控制时长;

2. 该规范未强制要求第一备用机组供电失败后,第二备用机组立即启动合闸以确保30秒内恢复主电网供电,仅需主电源有一台备用机组在30秒内恢复供电即可满足要求。

(二)应急电源供电时间要求(SOLAS Reg.Ⅱ-1/41)

货船应急电源需满足:若未设置临时应急电源,则应急发电机需为规定设备供电,且能在安全可行的前提下尽快自动启动,最长不超过45秒为规定负载供电。

六、BLACK OUT后主备用发电机启动合闸时序的两种情况

基于公约规范要求,不同配电板厂家设计的主备用发电机启动合闸时序存在差异,主要分为以下两种:

(一)第一+第二备用主发电机组30秒内完成启动合闸(常规设计)

1. 适用场景:正常航行(AUTO-0、无人机舱),单台发电机运行,已设定第一、第二备用机组,应急发电机(E/G)处于自动位,所有设备启动与电气控制系统均为自动状态;

2. 失电后流程:主配电板(MSB)判断延时1-2秒,控制系统向第一备用主发电柴油机发出启动指令,机组约15-17秒启动成功后合闸(启动时间延后则合闸时间相应顺延);同时应急发电柴油机同步启动,MSB、ESB按预设时间(5秒、10秒、15秒)依次为主要设备恢复供电;应急配电板(ESB)连续供电5分钟后,应急发电柴油机自动停止运行;

3. 故障处置:若第一备用主发电机启动或合闸失败,预设时间后触发第二备用机组启动合闸,主电源恢复总时长需控制在30秒内(经船级社认可可小幅延长,如31秒,避免与应急发电机供电时间冲突)。

(二)第一备用主发电机组30秒内合闸,主电源恢复时长超60秒

1. 适用场景:同上述正常航行自动状态;

2. 失电后流程:MSB判断延时1-2秒,控制系统向第一备用主发电柴油机发出启动指令,机组约26-28秒启动成功后合闸(启动时间延后则合闸时间相应顺延);应急发电柴油机同步启动,MSB、ESB按预设时间依次为主要设备恢复供电;

3. 应急供电保障:因主电源恢复时长超60秒,应急配电板控制单元会在应急配电板连续失电40秒时发出合闸指令,确保应急发电机在45秒内为应急配电板供电,满足公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