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日常生活里常见的民事纠纷,但有时候会超出民事范畴,和刑事犯罪“搭上边”,比如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就涉及到刑民交叉的问题,得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般来说,借款人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出借人能通过民事诉讼要回钱。可要是借款人假借周转、经营等名义,虚构自己有还款能力或者借款用途——比如明明欠了一堆债,还说要做生意周转,拿到钱后直接挥霍、逃匿,让出借人根本收不回钱,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罪。还有些情况,借款人向不特定多数人借饯,承诺高额利息,吸收的资金数额巨大,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于非法集资类犯罪,就不是单纯的民事纠纷了。
当民间借贷碰到刑事犯罪,法院处理的关键是看“同一事实”还是“不同事实”。要是民间借贷行为本身就是犯罪行为——比如借款人用借款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法院立案后会裁定驳回起诉,把案件移送给公安或检察院;要是刑事案件处理后认定不构成犯罪,出借人还能再提民事诉讼。要是犯罪线索和民间借贷不是同一事实——比如借款人用借来的钱去赌博构成犯罪,但借款本身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法院会继续审民间借贷案件,同时把犯罪线索移送公安。要是民事案件的基本事实得等刑事案件结果——比如借款人是否构成诈骗影响借款合同效力,法院会先中止民事讼,等刑事案件审结再恢复。
不少人疑惑,借款人犯罪了,借款合同还有效吗?其实,借款人或出借人的行为涉嫌犯罪,不必然导致借款合同无效。法院会按法律规定判断:要是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没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就算借款人犯罪,合同还是有效的。比如借款人隐瞒财务状况借钱,但出借人不知道,借款合同依然有效,出借人能要求借款人还款,或者找担保人承担责任——就算借款人犯罪,出借人起诉担保人,法院也会受理,因为担保是独立的民事关系。
到了执行阶段,要是执行标的是刑事案件的涉案财物——比如借款人用借款买的房子,法院会中止执行,等刑事判决后一起处理,避免出借人重复受偿。比如借款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吸收的资金买了房子,这套房子属于涉案财物,法院会先处理刑事案件,再处理民事执行。就算出借人对这套房子有抵押权(优先受偿权),也得等刑事案件结束后,再主张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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