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67岁,姓周,大家都叫我老周。今天我想把藏在心里十一年的事,原原本本说出来。不是为了辩解,也不是为了博同情,就是觉得,人这一辈子,有些事烂在肚子里太亏,说出来,才算对得住那段日子,对得住那个陪了我十一年的女人。

老伴走得早,走的时候我才五十六岁。儿女都在外地成家,一年到头回不来两趟。一开始我觉得一个人过挺好,自由,没人管,想吃就吃,想睡就睡。可时间一长,屋子空得吓人。晚上关灯后,连个喘气的声音都没有,静得能听见墙上挂钟滴答滴答响,像在倒计时。

我怕孤独,更怕哪天倒在家里,都没人知道。

经小区老姐妹介绍,桂兰来了。那年她四十六岁,农村出来的,人老实,话不多,手脚麻利。一开始说好了,就是保姆,管吃管住,我每天给她二十块钱,一个月六百块。那时候这点钱不算多,但她没嫌弃,说只要有口安稳饭,有个地方住,就行。

我当时心里想,不过是花钱雇个人过日子,各取所需,简单得很。可我没想到,这一雇,就是十一年。

桂兰来了之后,家里才算有了烟火气。以前我顿顿凑合,不是泡面就是馒头就咸菜。她来了,每天三顿饭准时上桌,菜不丰盛,但热乎、合口。衣服有人洗,屋子有人收拾,连我那双懒得刷的鞋,她都默默擦得干干净净。

我这人脾气不好,年纪大了更倔,有时候心情不好会甩脸子,她从不跟我吵,只是默默干活,等我气消了,端杯热水过来,轻声说一句:“喝口水,消消气。”

日子一天天过,我们从雇主和保姆,慢慢变成了搭伙过日子的人。没有领证,没有婚礼,甚至没跟外人说过什么,就这么住在一个屋檐下,像夫妻一样,过了十一年。

每天二十块钱,我一天没少给。有时候她会说:“老周,不用天天给,攒一起给就行。”我摇头,坚持每天给。不是我小气,是我心里清楚,这二十块,是我能给她的唯一保障,也是我给自己留的最后一道界限——我怕动了真感情,最后更难收场。

这十一年里,我生过两次病,一次重感冒发烧躺了半个月,一次半夜胃疼得直不起腰。都是桂兰守在床边,端水喂药,擦身翻身,一夜不合眼。那时候我看着她熬红的眼睛,心里发酸,想说点暖心的话,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我这辈子,嘴笨,不会说软话,更不懂浪漫。只能在平时多让着她一点,她爱吃的菜我多夹两筷子,她喜欢的电视剧我陪着看,她念叨家里的事,我认真听。

别人都羡慕我,说老周你命好,找了个这么贴心的人。我嘴上不说,心里也承认。桂兰不只是保姆,她是我这十一年里,唯一的亲人,唯一的伴。

可人心都是肉长的,处久了,就有了牵挂,也有了顾虑。

我有退休金,有一套老房子。儿女虽然不在身边,但一直提醒我:“爸,保姆就是保姆,别到最后房子钱财说不清楚。”

一开始我不当回事,可听多了,心里就打鼓。我不怕别的,就怕我百年之后,桂兰没名没分,被我儿女赶出去,落个无依无靠。也怕别人说她图我房子图我钱,说她这么多年伺候我,就是为了这点家产。

我更怕,我自己越陷越深。我这把年纪,给不了她名分,给不了她大富大贵,只能每天给二十块钱,管她吃住。我耽误了她十一年,不能再耽误下去。

真正让我下定决心的,是上个月儿子回来。他跟我长谈了一次,说我年纪大了,他们不放心,想接我去外地住,或者请个正规护工。话里话外,都是在提醒我,桂兰身份尴尬,时间越长,麻烦越多。

我沉默了很久。我知道,儿子说的是现实,也是我一直不敢面对的现实。

我和桂兰这十一年,算什么?

不是夫妻,没有法律保障。

不是亲人,没有血缘关系。

只是一个需要陪伴,一个需要安稳,凑在一起过日子。

我给不了她未来,给不了她保障,甚至连一句“我养你老”都不敢说。我今年六十七,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万一我先走了,她怎么办?留在我家,名不正言不顺;回农村,老家早就没人了。

与其等到最后撕破脸,不如趁现在还能好好说话,好聚好散。

做出决定的那天晚上,我一夜没睡。耳边听着桂兰平稳的呼吸声,心里像被刀割一样。十一年,四千多个日日夜夜,她把最好的年纪都给了我,给了这个家。她没享过福,没穿过几件好衣服,没出去旅游过,每天围着灶台和我转。

可我能给她的,只有一句“再见”。

第二天早上,桂兰像往常一样做好早饭,喊我吃饭。我坐在饭桌前,没动筷子,憋了半天,终于开口。

我说:“桂兰,这些年,辛苦你了。”

她愣了一下,笑着说:“不辛苦,应该的。”

我低下头,不敢看她的眼睛,声音干涩得厉害:“我……我不需要照顾了。你收拾收拾,走吧。”

空气一下子凝固了。

我能感觉到,她的笑容僵在脸上,手里的筷子“啪”地掉在地上。她半天没说话,我也没敢抬头。屋子里静得可怕,只有墙上的挂钟,还在滴答滴答响,像在催命。

过了好久,她才轻声问:“老周,你是不是嫌我做得不好?”

我摇头,眼泪差点掉下来:“不是你不好,是我用不着了。我儿女要接我走,以后有人管我了。”

我撒了谎。我根本不想去儿女那,我只是找不到别的理由,只能用这句最残忍、最绝情的话,把她推开。

她没哭,也没闹,只是默默捡起筷子,慢慢收拾碗筷。那天上午,她安安静静收拾自己的东西,一个旧箱子,装了十一年的痕迹。我坐在客厅里,背对着她,眼泪无声地往下流。我心里喊着:别走,留下来。可嘴上,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她走的时候,没要我多给的一分钱,只带走了她自己的衣服和日用品。走到门口,她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家,看了一眼我,轻轻说了一句:“老周,你照顾好自己。”

然后,门轻轻关上,她走了。

那一声关门声,像砸在我心上。屋子里瞬间又回到了十一年前的样子,空荡、冷清,没有一点人气。饭桌上还留着她没收拾完的碗筷,阳台上还挂着她没晾干的衣服,沙发上还放着她常坐的垫子。

可那个每天给我做饭、陪我说话、照顾我吃喝拉撒的人,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以为我做了最正确的选择,为了我,为了儿女,也为了她。可她走后,我才明白,我赶走的不是保姆,是我这十一年里,唯一的光,唯一的暖,唯一的依靠。

现在我还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对着空屋子发呆。再也没人给我做热乎饭,再也没人提醒我吃药,再也没人在我生病时守着我。我才知道,原来“不需要照顾”,是我这辈子说过最狠、也最蠢的话。

我每天还是会习惯性地拿出二十块钱,放在桌角,可再也没有人来拿。那二十块钱,攒了一天又一天,越攒越多,可再多的钱,也买不回那个真心实意对我好的人。

人老了,最珍贵的不是钱,不是房子,不是退休金,是身边有个知冷知热、真心实意对你好的人。

我用十一年的陪伴,换来了一句绝情的“不需要照顾”。我赢了道理,输了真心,这辈子,都弥补不了。

结尾

人这一辈子,别等失去才懂珍惜。真心二字,一旦伤了,再也回不来。

需要我把这篇文章再润色得更像真人口述、去掉所有书面感,直接能发中老年平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