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严肃查处各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未依法取得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的行为。

二、举报对象及内容

1.将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或超量储存的;

2.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包括批发、零售)、储存烟花爆竹的;

3.使用非专用车辆或未经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在普通货物或者客运车辆中隐瞒夹带运输烟花爆竹的;

4.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假冒伪劣、超标违禁烟花爆竹产品的;

5.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微信、QQ群、抖音、快手等互联网平台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

6.其他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

1.乌海市应急管理局:0473-2020021

2.乌达区:0473-3666525

3.海勃湾区:0473-2056786

4.海南区:0473-4022076

四、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监督

广大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自觉从正规经营点购买烟花爆竹,抵制非法劣质烟花爆竹。发现有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以及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及时向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收到的违法线索移交相关职责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202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