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起英文中的马儿,几乎条件反射就想到horse,实际上,英语文化中有着丰富的马文化,下面仅就日常了解到的奇闻轶事陈说一二。首先登场的是小马(Colt),在古英语中,colt 最初指的是 “幼小的驴”“幼小的骆驼”,在历史发展中,colt 的词义逐渐从泛指动物幼崽,转移并特指为“小公马”,语言学家认为,这可能是因为马匹在农业、战争和交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人们需要一个专门且常用的词来指代“未成年的公马”。由于当时驴和骆驼在英语文化圈中不如马常见,colt 这个词的使用场景就逐渐聚焦到了马身上。美国国家橄榄球联盟的印城小马队(Indianapolis Colts)便得名于此,头盔上的马蹄铁是他们的标识,历史上的传奇四分卫大曼宁曾在该队度过了十余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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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向我们奔腾而来的是野马(Broncos),在因伤被小马队裁掉后,大曼宁来到了丹佛野马队。与小马的纯种古英语血统相反,Broncos源自西班牙语,原意是粗糙的、粗野的;粗暴的、生硬的。征服中美洲后,西班牙人沿着墨西哥北上,来到今天美国的西南部地区,遇到了没有被驯服过的野马,这些马生活在野外,没有被套上过缰绳,性格粗野狂躁不听从命令,于是Broncos这个词就落到了这批马儿身上。与小马队的马蹄铁标志相比,野马队头盔上是一匹奔腾的骏马,更直观地体现着马匹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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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说到了Broncos,怎么能不提它的词语近亲Mustang(亦指野马)呢。Mustang来源于西班牙语 mesta,在中世纪的西班牙,有一个叫做 La Mesta 的畜牧业协会,负责管理全国范围内的流浪牲畜。这个协会每年都会组织牧民把牲畜赶到一起进行分类、标记和买卖。后来,在墨西哥西班牙语中,最终形成了一个词:mustango,专门指那些从牧场走失、跑到野外繁衍成群的野马。19世纪早期,当美国牛仔接触到这些漫游在德克萨斯州和大平原上的成群野马时,他们借用了这个西班牙语词。他们把 mustango 的发音进行了英语化改造,去掉了末尾的"o",变成了更简洁、更符合英语发音习惯的 Mustang,这个词在1808年首次出现在英文出版物中,被用来描述西南部的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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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二战时期,英国人急需一款新型战斗机,来补充喷火与飓风战斗机的不足,P-51战斗机应运而生,英国人看到这架新飞机时,被它流畅的线条、敏捷的身手和强大的火力所震撼,呼之以Mustang。一代名机就此开启了它的传奇之旅,它终将统治欧洲的天空,为轰炸机提供强有力的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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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进运动与二战的硝烟烽火虽然早已远去,但车企却嗅到了其中的商机,毕竟车辆所能带来的机动性与发动机的强大动力使其与西部情怀及战斗机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于是福特公司在20世纪60年代先后推出了Broncos与Mustang品牌汽车。无独有偶,1960年代初,日本汽车工业正处于腾飞的起点。三菱想要推出一款面向普通家庭的小型车,希望它像一匹年轻的马驹一样,轻快、敏捷、可靠、充满希望,陪伴日本家庭走向汽车时代,于是Colt便成了不二之选。比起三菱、保时捷、法拉利、宝马中的马形象,还是福特公司名称所带有的历史底蕴更胜一筹,大家觉得呢?哪匹马是你的心头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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