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火灾二元论”是系作者之原创,核心标志是将火灾一分为二,从“灾火”和“火灾”两个维度对火灾进行再认识。任何他人借用“火灾二元论”及其标志性思想的文章、授课等,均需声明来源于火事杂谈或禅茶诗书。
火灾二元论的哲学背景
——基于“哲学五论”的火灾定义辨析
赵术学
摘要:当前火灾定义存在两种典型表述,即“火灾是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与“火灾是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二者共同构成了火灾认知的二元概念背景。为厘清两类定义的本质差异与理论边界,以哲学五论(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实践论、方法论)为分析框架,系统阐释火灾二元论的哲学背景。研究表明,前者以燃烧过程为核心,呈现出过程本体、自然认知、控燃导向、灭火实践、技术方法的特征;后者以灾害后果为核心,呈现出后果本体、系统认知、减灾导向、全链条实践、治理方法的特征。二者分别代表“火本位”与“灾本位”的认知范式,共同构成火灾二元论的完整哲学背景。本研究可为火灾概念界定、学科体系构建及消防工作实践提供哲学依据。
关键词:火灾二元论;哲学五论;本体论;认识论;火灾概念;灾害定义
1. 引言
在火灾科学、消防工程与应急管理领域,概念的科学性直接决定理论体系的严谨性与实践路径的合理性。目前,学界与实务界广泛使用两类火灾定义:定义一强调火灾是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聚焦燃烧现象本身;定义二强调火灾是失控燃烧所造成的灾害,聚焦灾害后果与社会影响。两种定义长期并存、模糊使用,形成了“无人在乎的消防现象”。
现有研究多从语义、规范、实务角度辨析定义差异,缺乏从哲学层面对其内在逻辑、本质属性与价值取向的系统性阐释。基于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实践论、方法论构成的哲学五论框架,能够揭示火灾二元概念的存在本质、认知规律、价值立场、行动逻辑与研究方法,从而为火灾科学奠定坚实的哲学基础。
2. 火灾二元概念的内涵与类型
本文所指火灾二元概念,包含但不限于两种具有代表性的权威表述。(1)过程型定义:火灾是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2)灾害型定义:火灾是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前者将火灾界定为一种物理化学过程,后者将火灾界定为一种灾害性事件,二者在对象指向、核心要素、理论指向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直接影响火灾研究的范式选择与实践工作的目标定位。本文所主张的火灾二元论,是指把火灾概念一分为二地看作“灾火(燃烧)”和“火灾(灾害)”,并充分建立在二者关系上的火灾认识论。
3. 基于“哲学五论”的火灾二元差异解析
3.1 本体论差异:过程本体与后果本体
本体论揭示研究对象“是什么”的根本规定性。过程型定义将火灾的本体界定为失控燃烧本身,属于物质运动层面的客观现象,强调燃烧的发生、发展、蔓延与终止规律,属于过程本体论。灾害型定义将火灾的本体界定为失控燃烧引发的灾害事件,包含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破坏与社会秩序扰动等后果性存在,属于后果本体论。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以“火”为本体,后者以“灾”为本体。
3,2 认识论差异:自然认知范式与灾害认知范式
认识论回答“如何认识对象”的问题。过程型定义的认识论以燃烧学、热动力学、流体力学等自然科学为基础,强调对火势蔓延、温度变化、燃烧产物等客观规律的观测与实验,属于还原论、自然科学认知范式。灾害型定义的认识论融合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关注风险演化、致灾机理、应急响应、损失形成等复杂系统问题,要求在不确定性条件下形成整体性判断,属于系统论、灾害科学认知范式。
3.3 价值论差异:控燃价值导向与减灾价值导向
价值论确立研究与实践的目标取向。过程型定义的价值核心是控制燃烧、扑灭明火,以“火被熄灭”作为行动完成的标志,呈现技术中心、效率优先的价值取向。灾害型定义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减少灾害损失”为根本价值,将保护人、保护财产、维护公共安全作为终极目标,天然包含人本立场、伦理取向与公共价值,是消防核心价值在火灾概念中的直接体现。
3.4 实践论差异:单一灭火实践与全链条灾害治理实践
实践论揭示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过程型定义对应的实践活动集中于火情侦察、控火、灭火、冷却降温等现场处置环节,实践路径以“控燃”为中心。灾害型定义对应的实践覆盖预防、预警、扑救、调查、善后、恢复、重建等灾害治理全链条,强调从实践中总结规律、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修正认知,实现“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知行统一。
3.5 方法论差异:燃烧学方法与灾害系统研究方法
方法论提供研究对象的工具与路径。过程型定义主要采用燃烧实验、数值模拟、热释放速率测试、火蔓延观测等自然科学方法,国家火灾科学重点实验室是这方面的典型。灾害型定义综合运用风险评估、事故调查、损失统计、应急推演、系统分析、社会治理等跨学科方法,更强调整体性、系统性与操作性。
4. 火灾二元论的哲学整合与理论意义
火灾二元概念并非对立关系,而是互补关系、层级关系、统一关系。过程型定义揭示火灾的自然基础,灾害型定义揭示火灾的社会本质;前者是因,后者是果;前者是技术对象,后者是治理对象。
从“哲学五论”看,火灾可以取灾害型定义,但火灾的完整认知应当是:以失控燃烧为过程本体,以灾害事件为本质本体;以燃烧规律为科学认知基础,以灾害系统为整体认知对象;以减灾救人作为根本价值;以全链条灾害治理为实践路径;以多学科融合系统方法为研究工具。火灾二元论的哲学阐释,有助于厘清概念混乱、统一学术范式、指导消防与应急管理实践。
5. 结论
研究表明,现有火灾的两个定义分别对应“过程(燃烧)”与“后果(灾害)”两种认知路径,在“哲学五论”上呈现系统性差异。过程型定义偏向自然科学、技术范式,灾害型定义注重灾害科学、治理范式。本体论上是过程本体与后果本体的区别;认识论上是自然认知与系统认知的区别;价值论上是控燃导向与减灾导向的区别;实践论上是灭火行动与链条治理的区别;方法论上是燃烧学方法与灾害系统方法的区别。火灾二元论的哲学整合,能够为火灾科学理论体系、学科建设与消防实践提供底层逻辑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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