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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央企从事法务工作逾二十年,积累了一些体会,其中有每年的“五个一工程”,特此总结,以求交流,不当之处,敬请批评。

第一,一个法务会议。

每年年初,在集团公司工作会议之后,组织召开集团法务工作会议,落实公司工作会议对法务工作的要求;后来改为法治工作会议,包括法务、合规、合同三方面工作的总结、反思与新年安排。在会议期间,还进行先进表彰。制定有先进表彰办法。分类进行,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法务工作先进、合同管理先进等,以此奖励鼓励先进,启发鞭策后进,提升积极性、上进心。

第二,一场普法讲座。

这是落实司法部普法宣传活动的要求,也是提升企业集团全员法治素养的需要。集团母子公司都开展,围绕普法宣传要求、企业实际需要等进行;也有企业法务人员直接下基层、进项目开展普法讲座。

第三,一轮业务培训。

这是对法务与合同管理及相关人员进行业务提升的措施。由企业内部讲师、外聘专家等授课,两到三天时间;在集团公司所在城市举办,或由子公司承办。其他业务口的培训也邀请法务部门人员做紧密联系企业实际的防控法律风险专题讲座,可谓凡培训皆有法务。

第四,一次合同检查。

按公司高层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回合同检查,由法务部牵头,组织财务、审计、工经、工管、纪委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下沉到项目一线,看现场、听汇报、查材料、找问题、寻风险等。这是法务与机关相关管理部门与人员接触实际的好机会。

第五,一本案例汇编。

按案情、焦点与启示三部分的体例进行编写,参照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等刊登的案例标题即类似章回小说式的标题,让读者一眼就明白案例的核心内容。由集团各单位报送已结案案例,集团公司法务部负责筛选、编辑、校对,汇编成册,集团内部发放学习。均是集团内部真实案例,汇编发放的目的在于,其一,总结纠纷处理工作;其二,成功的案例,鼓舞人心,分享经验;其三,失败的案例,警示警惕,避免覆辙。

(作者:中铁大桥局集团公司原总法、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