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致大黑山周边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大家好!

近期,由于没有有效降雪,连日大风天气,森林火险等级持续走高,防火形势极为严峻。当前正值春节期间,为了保护好大黑山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在此郑重提醒:

一、严守红线,林区300米内严禁烟火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及相关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在大黑山等重点林区及林地边缘300米以内范围内,未经批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居民务必吸取春节期间的火灾教训,切勿在林区30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一时的疏忽或侥幸,可能引燃周围草木,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 禁止烧香烧纸:摒弃上坟烧纸、焚香祭祀等易引发火灾的传统陋习,杜绝火种进山。

二、文明登山,不带火种进山

每一位登山爱好者都是森林的守护者。在您欣赏大黑山美景的同时,请务必做到:

· 主动配合检查:进入山林前,请主动配合防火检查站(卡口)的登记和火种收缴工作,不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或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

· 杜绝沿途烟火:在登山过程中,不在林区吸烟、不野炊、不烧烤,用文明的举止守护绿水青山。

三、共同监督,及时报告火情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请家长们看管好未成年子女,防止因玩火引发火情;请监护人对特殊人群履行好看管义务。一旦发现林区有冒烟、火苗或违规用火行为,请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准确报告火情位置,为“打早、打小、打了”争取宝贵时间。

四、特别提醒:

临近元宵节等传统节日,请居民朋友们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务必绷紧防火这根弦。请严格遵守林区防火条例,坚决不在林区300米范围内燃放;同时也建议大家尽量减少燃放烟花爆竹,选择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庆祝节日。 守护好我们的家园,就是对家人最好的祝福。

依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如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居民牢记住森林防火电话:12119

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18日

编 辑:宋子光

信 源: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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