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地区国企劳动争议纠纷中,(2013) 佛中法民四终字第 288 号案件堪称典型判例。这起历时 9 年、历经多次仲裁与多轮诉讼的纠纷,由佛山杨文明律师代理涉案国有丝厂应诉,最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不仅为企业成功驳回无依据的赔偿诉求,更厘清了工龄认定、劳动关系解除的司法边界,为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裁判参考。
该案系国企早期离职人员引发的历史遗留劳动争议,劳动者离岗后多年反复维权,主张与企业劳动关系持续存续,要求确认近 19 年工龄为连续工龄,并索赔退休金、社保医保费、待遇损失等共计 26 万余元,案件法律争议点交织,审理周期跨度大。
作为企业方代理律师,杨文明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从多维度展开专业抗辩:指出劳动关系存续的核心是实际劳动与管理,即便除名程序存在瑕疵,双方长期无权利义务往来,劳动关系已实质解除;明确工龄司法认定与社保视同缴费年限核定分属司法与行政职权范畴,后者由社保部门管辖。
佛山中院终审全面采纳杨文明律师的抗辩意见,依法确认案涉工龄为连续工龄,但驳回劳动者全部赔偿诉求。此案的判决,为佛山企业处理早期离职人员用工纠纷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杨文明律师深耕劳动争议、企业法律顾问领域,以专业实力为佛山企业筑牢法律风险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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