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楼偷暖、私改面积,长期盗窃请拘留!”——这条带着火药味的问政留言,最近在青岛城阳区政务平台上炸开了锅。发帖人直指德阳路566号小城之春小区8号楼*单元***户“盗用供暖”,语气激烈,甚至要求公安介入“依法拘留”。可谁也没想到,四天后的官方回复,却让这场“邻里大战”瞬间反转。

不是抓人,是澄清;不是处罚,是解释。

根据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的实地核查结果:该户阁楼与主房属同一业主,供热系统由开发商统一安装,并非私自改造;更关键的是,工作人员上门检测时,入户管处供水温度仅12℃——这比冬天室外还冷,根本不可能有热量流入室内。再进屋一看,分水器那里的供回水管早就被物理切断,连水都流不进去,谈何“偷暖”?

为彻底杜绝争议,工作人员当场把阁楼市外管道井里的供回水管也截断了,全程拍照留证。“不是不信群众举报,而是得拿数据说话。”城阳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语气平和,“如果真有违规,我们绝不手软;但若无中生有,也不能让老实人背黑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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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类“举报式维权”在社区里并不少见。尤其到了供暖季,谁家热一点、谁家凉一点,总能引发猜疑和指责。这次事件之所以闹大,是因为举报者直接用了“盗窃”“拘留”这样的词,把民事纠纷上升到了刑事层面,容易激起舆论情绪。

法律界人士提醒,《青岛市供热条例》确实规定擅自改动设施或窃热可罚款最高三万,但前提是“查实”。而本案中,不仅没查到违规行为,反而证明被举报方根本没条件“偷”。反过来想,如果举报内容纯属捏造,是否也该承担相应责任?“监督权不是免死金牌。”山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伟表示,“尤其涉及人身自由如‘拘留’等措辞,更要慎之又慎。”

目前,该事件已在政务平台闭环处理完毕。户业主未公开回应,举报人亦未现身说明。

一场因“12℃水温”掀起的轩然大波,最终归于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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