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外小寺起火那日,十二岁的包拯像往常一样蹲在县衙门口听审事。少年的眼里既有孩童的好奇,也有超出年纪的沉静。听闻寺中两名僧人被焚身之事,知县愁眉不展,巡检欲草草断为意外,众人皆以为火灾不必追究。
包拯却心生疑窦。他央求一行人带他去现场,知县半信半疑地应允。踏入焦黑的庙宇,烧焦的檀香味刺鼻,屋梁塌陷,尸体被厚厚的炭灰覆盖。其他人忙着整理现场,包拯俯身在瓦砾间慢慢寻觅。
他发现一角色泽华丽的绸缎残片,边上还残留着金银丝线;又在塌落的梁边摸到一枚小巧的玉佩,雕工精细,玉面带一圈不属于庙内尘土的细微绣纤。包拯用袖口擦拭,眼里闪过一抹明亮:“寺内平素粗布为常,若有华绸、玉佩,说明有外人进出。有人欲灭口,却忘了销毁这些外物。”
他又细看地面脚印,发现几处带有鞋钉的沉重脚印,旁边还有片红漆碎屑,似为楼阁板材之余。回想近日城中有名的富商韩大郎,常着锦袍,家中来往仆人多,且与寺方因租地屡起争执。包拯将这些零碎线索悄然连成一串,像把夜色中的灯盏逐一点亮。
回到衙门,包拯向知县陈述所见,言辞中不乏幼稚却又让人信服的细节。知县召韩大郎来问,富商先是满不在乎,挥手否认。知县无确凿证据,欲放人,包拯却不甘心。夜半,他悄召几名乡邻,商定一计:既然证据不够,就用人心中最深的恐惧去动摇那人的良心。
月黑风轻的夜里,几个青年在包拯的指引下,扮成“阎王审案”。他们披上黑布,面涂朱砂,手持纸灰灯笼,唱着低沉的念白,跪在韩大郎宅门前。韩大郎闻声轻笑,不以为意。忽然“阎王”念起案情,言辞直指宅中藏物,口气沉如秋水,似诉天听。灯光摇曳,影子在墙上拉长,韩大郎心中本有自负与侥幸,此刻却觉胸口一紧。
包拯率领几人带出那一枚玉佩和绸缎残片,摆在韩大郎面前,字字斟酌:“人命不可复生,物证自会显真。若心有鬼,今日便有地狱之苦;若坦白,尚可得天网一线。”富商在众目睽睽下,神色由慌乱转为苍白。他见证物件,听见街坊低语,又见那“阎王”面具下少年的眼神分外清明,仿佛看透了他的心。最终,他颤声招供:因与寺方争地起争执,一时狠心纵火,未料酿成惨祸。
翌日,知县依法审理,案情厘清,韩大郎伏法。城里人议论纷纷,惊叹于那孩子的机智。包拯却没有沾沾自喜,他站在县衙门外,望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心中只有一念:凡事必求真相,惩恶扬善,方可护一方清明。
那一夜的“阎王审案”传为小城笑谈,但在包拯心里却种下了深深的责任。他学会了用眼睛看细节,用脑子连线索,用勇气面良心。多年之后,人们称他为“包青天”,断案如神;而一切的起点,不过是这位十二岁少年,在灰烬中拾起的一片绸缎、一枚玉佩,以及一颗不肯让冤屈被湮没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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