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治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居民存在违规操控无人机飞行嫌疑。经民警进一步核查确认,该居民自2025年1月起,未经批准操控轻型民用无人机,累计飞行次数达50余次,最高飞行高度达500米,远超真高120米的管制标准,严重违反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临洮县公安局依法对该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此案是临洮县公安局查处的首例无人机超高“黑飞”违法行为,不仅对违法行为人起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作用,也向社会传递了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黑飞”、守护空域安全的坚定决心。

来源 丨临洮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