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元宵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燃放高峰,安全风险不容忽视。日前,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五个严禁、三个务必”八项硬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平安。

“五个严禁”包括:严禁“下店上宅”经营,严禁超量储存,严禁将产品摆放至店外,严禁在零售店(点)周边100米内燃放试放,严禁在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三个务必”分别是:务必专人现场盯守、务必严控进店人数、务必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浙江省安委办指出,各地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贯彻落实这八项硬措施,迅速传达到每家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并督促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