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大年三十,本该是阖家团圆的日子,一位年轻妈妈却独自带娃一整天,连口水都顾不上喝。丈夫不仅全程玩手机不帮忙,晚上还和小叔子去捏脚消费600元,回家后炫耀捏脚师穿超短裙配黑丝。妻子彻底崩溃,蹲地大哭:你从来没给我花过这么多钱!这事引发网友热议:丈夫花自己挣的钱有错吗?夫妻共同财产到底该怎么算?本文从法律角度为您解读。
大年三十,万家灯火,阖家团圆。
可对于这位年轻妈妈来说,这一天却成了她婚姻里最心酸的一天。
孩子才一岁多,正是最黏人的时候。从早上睁开眼,她就像上了发条的陀螺,一刻不得闲。孩子要抱抱,她弯腰去抱;孩子要喝奶,她手忙脚乱去冲;孩子哭闹,她抱着哄了半天。刚把孩子哄消停,想转身帮婆婆包个饺子,孩子又爬过来死死抱住她的腿,哇哇大哭。
客厅里被孩子翻得乱七八糟,玩具扔了一地,地上还洒了奶粉,她连弯腰收拾的工夫都没有。
从早到晚,她连一口热乎水都没喝上。午饭就是啃了两口冷面包,因为孩子不让她坐下。
她其实没指望丈夫能帮多少忙,就盼着他能搭把手,让她喘口气,哪怕就十分钟。
可她丈夫呢?
就坐在客厅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刷着短视频,时不时笑出声来。家里鸡飞狗跳,孩子哭闹不止,他像没听见一样。
她凑过去说太累了,让他带会儿孩子。丈夫头都没抬,甩过来一句:“你带个孩子能有多累?别矫情。”
这句话,像一根刺,扎进她心里。
白天的委屈,她咬牙忍了,想着大过年的,别闹得不愉快。
到了晚上,丈夫跟小叔子说“在家待着无聊,出去放松放松”,然后就出门了。她还以为就是出去散散步、买包烟,结果这一走就是两个多小时。
等丈夫回来的时候,脸上带着得意的笑,进门就跟小叔子聊得热火朝天:今天捏脚太值了,花了600块,那捏脚师长得好看,还穿着超短裙配黑丝!
那一刻,她彻底崩溃了。
当着婆婆和小叔子的面,她蹲在地上大哭:“我在家忙得脚不沾地,连口水都喝不上,你花600块去捏脚,还在这炫耀!我嫁给你这么多年,你从来没给我花过这么多钱,连一件超过300块的衣服都没给我买过!”
她指着丈夫的鼻子骂:“你太恶心了!你眼里根本没有这个家!”
丈夫被骂得不耐烦,脸一沉:“我花我自己挣的钱,关你什么事?你懂不懂什么叫情趣?”
婆婆在一旁打圆场,拉着女子说“大过年的别闹了”,又嘟囔了丈夫两句“你也是,不该跟你媳妇说这些”,可话里话外,也没真觉得丈夫有多大错。
这事被女子的闺蜜拍下来发到网上,一下子就炸了锅。
有人说:太理解她了,大年三十独自带娃的苦,只有当过妈的才懂,这丈夫简直没心没肺。
也有人说:女子有点小题大做,丈夫辛苦一年,过年出去放松一下怎么了?不该一竿子打翻所有男人。
还有人说:600块钱而已,至于闹成这样吗?
一、丈夫说“我花我自己挣的钱”,这话对吗?
很多人可能觉得,自己挣的钱自己花,天经地义。
但从法律角度说,这话还真不对。
《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投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什么意思?
就是说,丈夫挣的每一分钱,都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夫妻两个人的。从领证那一刻起,你们的收入就是“我们的钱”,不是“我的钱”和“你的钱”。
600块不算巨款,但问题不在于钱多钱少,而在于这笔钱怎么花、跟谁商量了。丈夫大年三十出去捏脚,花600块,全程没跟妻子提过一个字,这本身就违背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法律讲究的是“家事代理权”——日常小开销,你可以自己做主;但稍微大点的开支,尤其是这种纯属个人消遣的消费,你起码得跟另一半打声招呼吧?
二、丈夫不帮忙带娃,违法吗?
有人可能会说,带娃这事儿,法律还能管得着?
还真能。
《民法典》第1058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说白了,带孩子不是妈妈一个人的事,是夫妻两个人的法定义务。丈夫在妻子累得脚不沾地的时候,坐在沙发上刷手机,不仅是不体谅,更是没有履行法定的抚养义务。
而且,《民法典》第1059条还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种扶养,不只是给钱,还包括生活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关心。
妻子累了一天,丈夫不仅不帮忙,还出去消遣炫耀,这明显违背了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
三、妻子当众骂丈夫“恶心”,算违法吗?
从法律上说,骂人确实不对,但要看程度。
如果只是夫妻之间的争执,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比如没有公开诋毁丈夫名誉、没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一般属于家庭矛盾范畴,上升不到违法层面。
但话说回来,换做任何一个女人,经历了这样的事,恐怕都很难控制住自己的情绪。骂人不对,但情有可原。
四、这件事到底错在哪?
有人说,不就600块钱吗?至于吗?
可问题从来不是600块钱。
是妻子从早忙到晚,连口水都喝不上,丈夫却视而不见;
是丈夫宁愿花600块去捏脚,也舍不得给妻子买一件超过300块的衣服;
是丈夫明明出去消遣,回来还当着全家人的面炫耀,往妻子伤口上撒盐;
是妻子崩溃大哭时,丈夫不仅不安慰,还说“我花自己的钱关你什么事”。
这不是钱的事,是尊重的事,是心里有没有这个家的事。
见过太多这样的婚姻:女人在家带娃操持家务,被当成理所当然;男人在外工作偶尔消遣,就被当成辛苦付出。
可带娃从来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它比任何一份工作都累,没有工资,没有假期,24小时待命,还要承受不被理解的委屈。
结论:
大年三十,本该是一家团圆和和美美的日子。丈夫的做法,无疑给了妻子最沉重的一击。
他不仅不体谅妻子的辛苦,不尊重妻子的付出,还无视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只顾自己享乐。这样的行为,换谁都寒心。
最后想问问大家:如果是你,大年三十独自带娃一整天,丈夫却花600块去捏脚还回来炫耀,你会怎么做?这丈夫做得过分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案例来源:真实事件,综合自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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