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19日,尹锡悦被判了刑。

在2月20日,就戒严一事所带给公众的痛苦,尹锡悦宣布道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如果我们看中文媒体,无论是国内的中文媒体,还是韩国媒体的中文版,则都会说尹锡悦被判了无期徒刑;但是如果我们看英文报道的话,无论是哪个国家的英文媒体,则都会说尹锡悦被判了个life imprisonment或是jailed for life,这句话直译过来,就是关一辈子,有终身监禁的意思。

但是,life imprisonment(终身监禁)并不能直接等同于无期徒刑。

弄懂这个问题其实很重要,因为我们要将尹锡悦的刑期,带入到韩国的刑法之中,这有助于我们了解在韩国的刑法下,尹锡悦到底被判得轻不轻。

至少,按照执政党共同民主党党首郑清来的说法,尹锡悦被判得很轻,是韩国司法的失败,动摇了韩国的司法正义。

共同民主党发言人也威胁说:判得太轻了,必须推进司法改革。

我找到了一个中文版的韩国刑法,其中第87条第1款写道:(内乱)领队应处以死刑、终身监禁或无期徒刑的监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样看的话,可以发现,根据我所找到的这个中文版韩国刑法第87条,尹锡悦是被判了个最轻的刑罚。

不过,仅有中文版是不够的。

我在先前的文章《尹锡悦被执行死刑的可能性有多大?》中,也提到过韩国的刑法。我当时看的是英文版,在其第87条第1款提到:A ring leader shall be punished by death, imprisonment for life or imprisonment without prison labor for life。

直译的话,意思是:(内乱)头目应当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或无劳役的终身监禁。

这里提到了两种终身监禁,但到底是哪一种终身监禁呢?

英文媒体的报道中,提到的都是life imprisonment,即中等程度的惩罚。但是根据中文版,则是最轻程度的惩罚。

为了避免失误,我决定用韩文版刑法验证一下。我不懂韩语,所以只能用一个讨巧的办法,毕竟我们知道了对内乱罪刑罚的规定是在第87条第1款,所以就好办了。

把第87条第1款的内容与韩语新闻的内容作对比,找到相同的那几个字就可以了。

这一次却有了不同的结果,韩语条款与韩语新闻的对照比较显示,尹锡悦被判的是三种刑罚中,仅次于死刑的那一种,而不是最轻的那一种。

因为我对照过后,发现尹锡悦被判的是“무기징역”,这几个字位于韩国刑法第87条第1款的中间程度的那个刑罚。用微信翻译这几个字,得到的也是“无期徒刑”的结果。

无期徒刑中的“徒”,就是指劳役的意思。

在韩国刑法的第67条,也写道:Imprisonment shall be executed by the confinement in prison andperformance of prescribed work.第68条写道:Imprisonmentwithout prison laborand detention shall be executed by confining in prison.

所以,韩国刑法中,区分了监禁与无劳役监禁。

以上所有内容,足以表明,汉语版韩国刑法的翻译有瑕疵。尹锡悦被判的是有劳役的终身监禁,用汉语来说,也就是无期徒刑。

其实,英文版的报道中,也应该区分一下,应该讲明韩国两种life imprisonment之间的区别。我看了很多个媒体的英文报道,都没有提到这一点。虽然对于绝大多数读者来说,是否区分都无关紧要。但是如果我们要想搞清楚尹锡悦在韩国刑法之下,到底被判得轻不轻,则完全有必要搞明白这一点。

既然郑清来等人说尹锡悦被判得太轻了,那么就说明他们是希望尹锡悦被判死刑的。毕竟,尹锡悦的刑罚,是仅次于死刑的。

尹锡悦的戒严,确实是违宪违法的。关于这其中的宪法问题,我在先前的文章中都已经讲过了,此处不赘述。

另外,此次的法庭判决中,法庭还认定公调处无权侦查内乱。关于这一点,我在去年一月份的几篇文章中,已经非常详细地分析过了。

尹锡悦被判得其实不算轻,是对内乱罪首犯的中等程度的刑罚。他的戒严,没有造成人员死亡,持续时间也非常短。全斗焕发动政变是死了人的,后来的光州,也是流了血的。全斗焕虽然一审被判了死刑,不过上诉后又被改判了无期徒刑。后来,全斗焕被特赦。

其实,即使尹锡悦被判了死刑,也不会被执行。

共同民主党发言人的说法,是在对法院施压,也是完全错误的。

另外,郑清来说要推动立法,禁止后续总统特赦内乱罪犯。这种限制总统特赦权的法律,即使通过,恐怕也是违宪的。因为总统的特赦权,是写在了宪法之中的。虽然宪法中说总统要依据法律进行赦免,但是这里的措辞,应当被理解为总统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特赦,而不是在说可以通过法律去限制总统特赦权的行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