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个初中女生扶人反被索赔22万的事儿,经过媒体报道,引发了非常广泛的关注,很多人都情绪激动,觉得这又和当年的南京彭宇案一样,性质恶劣。
但是,我仔细看了报道,尤其是看了视频,却发现这件事情与南京彭宇案大不相同,不应该把这个案件与南京彭宇案相提并论,而应该理性分析,别被情绪左右。
据了解,这个案件还是发生在2025年3月,并不是才发生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才突然传出来,也不知道是谁把这件事公开了出来。
而且有点耐人寻味的是,我看许多报道似乎并不详细,关键之处未见有媒体报道,而且有些报道的题目起得也特别具有“刺激”作用。
比如下面这个长江云新闻报道的题目就是《两名初中生扶摔倒女子遭索赔22万》,这样的标题,就把本案说得看起来与南京彭宇案一样了。
但是,本案与南京彭宇案有一个重大区别,那就是这里有交警对事故的责任划分,而南京彭宇案里没有责任划分。
根据新闻报道,交警判定两名初中生承担次要责任。看看上图。那么这就给那位摔倒女子提供了索赔依据。
换句话说,摔倒女子向两名初中生提出索赔要求,是有法律依据的,而不是空口无凭。这和南京彭宇案是不是大不相同?
所以,把本案与南京彭宇案相提并论,这是不合理的,而不顾事实肆意将本案与南京彭宇案相提并论,是不应该的。
如果要讨论,那么本案值得讨论的地方在于,交警为什么把女生定位次要责任,如果女生不被定位次要责任,不就不要赔偿了吗?换句话说,交警判定对不对呢?
根据新闻报道,交警认定这是一起无接触交通事故。
我知道,一提起无接触交通事故,很多人就气不打一处来,觉得这太不合理了,既然都没有接触,怎么还能有责任呢?
实际上,如果设身处地想一下,就能够理解了。比如你按照交通规则正常走路,没有任何做得不对的地方,但是有一辆车朝你冲来,你本能躲闪,倒在了路边沟里,受伤了。可是那辆车在撞到你之前刹住了,甚至离你很远就刹住了,你只是被吓得本能躲闪摔倒。这种情况,你说对方要不要负责?这就叫无接触交通事故,对方是要负责的。
本案里,初中生骑车确实没有撞到摔倒的人,而且可以看到也有骑车似乎也与女生一样转弯,交警为什么认定女生有责任呢?主要原因在于,初中生骑车走错道了,或者是转弯转错了。
看上图,她们有可能走的是东西路的左边,这样转过来,肯定是错误的。而如果她们在东西路上走的就是右边,那么她们也应该转大弯,而不是转小弯。
这一点,学过开车的人都知道,能够理解。没学过车的可能不知道,不理解。
女生家长说,她孩子还没到跟前,那女子自己已经倒了。这的确是事实,但是也要看到,女子要倒的时候,正是女生骑车出现在女子前方的时间,而这,应该就是交警判定为无接触交通事故的原因所在。
试想,如果两个女生骑车还没有出现在摔倒女子的前方,女子就要摔倒了,交警肯定就不会判定为无接触交通事故。
当然,我注意到有人说是女子骑车技术不好,还有的说也可能是女子因技术不好正好在初中生出现时摔倒。的确,这都有可能,但是,这两种可能都只是猜测,没有根据,而交警判定为无接触交通事故却是有根据的。
那位摔倒的女子,可能真的骑车技术不好,但这并不影响对初中生的责任判定。那位摔倒的女子,可能真的即便没人过来自己也会摔倒,但这一点无法证明,即便是这样,只要她不承认,就一口咬定是被初中生骑车突然出现惊吓的,还就能够得到交警支持,而且有合理性。
我看视频的末尾,女生骑车确实是突然出现。这位女子刚刚避开一辆汽车,注意力可能还没有回过来,恰好女生骑车突然出现,她下意识躲避而摔倒,是有这个可能性与合理性的。
因此,本案确实不能与南京彭宇案相提并论,这不是扶人反被讹诈,而是有交警判定的责任划分为依据。当然,对于22万的赔偿,这个数字可能需要看会不会受到法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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