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杭州发生一件事,让我盯着手机屏幕愣了半分钟。

53岁的高先生跳进河里,救起一名轻生女子。人救上来了,他拍了段视频发到网上,想“求个表扬”。结果女子反手一个举报,说他侵犯肖像权。视频下架,高先生满腹委屈:“我救了她的命,她居然举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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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吵翻了天。有人说这是现代版农夫与蛇,也有人翻出民法典,说肖像权是硬道理。两边吵得不可开交时,我突然想起前阵子另外两件事:网约车司机为送断指伤者闯红灯,撞车后被判全责,可能要自己掏几万块修车;西安一位献血57次的市民拿着荣誉卡去景区免票,被工作人员一口回绝。

这三件事串起来,让人忍不住想问:现在做好人,到底图什么?

咱们不妨把镜头拉远一点看。

高先生跳下去的那一刻,想的肯定不是肖像权。他想的是一条命,不能就这么没了。这是本能,是人性里最朴素的光。可上岸之后,现实就回来了——他想被看见,想被认可,想听到一句“谢谢你”。这过分吗?一点也不过分。做了好事希望得到肯定,是人最正常的心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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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出在,被救的那一方不这么想。她刚从生死边缘被拉回来,惊魂未定,突然发现自己狼狈的样子被挂到了网上。她的第一反应是恐惧——我的脸,我的隐私,会不会被所有人看到?于是她选择了法律赋予她的权利:举报。

两个人,谁错了?

高先生没错。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他该被表扬,该上头条,该成为杭州城的榜样。女子也没错。法律确实保护她的肖像权,哪怕是被救的人,也有权说“不”。

错的是什么呢?错在我们把一件本来很简单的事,放到了一个过于复杂的系统里。这个系统里,有法律,有流量,有舆论,有每个人的小算盘。善举被架起来,放在显微镜下,接受360度无死角的审视。救人的人要被审视,被救的人也要被审视。到最后,大家都忘了那件事本身——一个人救了另一个人,这件事本身就足够美好。

再看网约车司机那件事。他闯红灯是为了救人,撞车是意外。法律判他全责,没毛病,规则就是规则。可问题来了:如果见义勇为的代价是几万块修理费,甚至是一夜返贫,下一次那个司机还会踩油门吗?那个犹豫的瞬间,可能就是一条命的差距。

献血那位大哥也一样。他57次伸出手臂,换来一张卡,一张承诺他可以被温柔以待的卡。结果到了景区门口,承诺失效了。工作人员不认识这张卡,不认这个账。他能怎么办?打电话投诉,找媒体曝光,折腾一圈,可能最后还是免不了那张门票钱。

这些事放在一起,你会发现一个共同点:做好人的成本越来越高,收益却越来越不确定。以前做好人,图个心里踏实,图个邻里夸赞,图个晚上睡得香。现在呢?可能要冒着被举报的风险,可能要赔上几个月工资,可能要面对制度的冷脸。而那些本该给好人的“回报”——一句谢谢,一个点头,一个温暖的眼神——越来越稀缺了。

我有个朋友说,现在他想做好事之前,得先在心里过一遍法条。他开玩笑说这叫“理性行善”。可我怎么听,都觉得有点心酸。

当然,我也知道,不能因为这几件事,就说世道变了。每天还是有人在默默做好事,不拍照,不发朋友圈,不求任何回报。他们可能是扶起共享单车的路人,可能是给流浪猫留一口饭的大爷,可能是深夜帮邻居抬东西上楼的小伙。这些人不声不响,构成了这个社会最柔软的底色。

只是,当高先生被举报的新闻上了热搜,当司机为救人赔钱的视频被疯转,当献血者的委屈传遍全网,我们得承认:有些东西确实需要重新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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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底线,人情是温度。两者本不该冲突。如果法律成了冷漠的借口,如果规则堵死了温情的出口,那这个社会再精密,也是冷的。好的制度,应该给好人留一条路,让他们不用在跳下去之前,先查一遍民法典。

至于高先生和那位女子,我希望他们都能翻过这一页。高先生继续当他的好人,女子好好活下去。几十年后回头看,这件事在他们记忆里,或许只是一朵小小的浪花。但在那之前,我们还得一点点把这套系统调得更顺一点。

让好人敢做好事,让好人有好报,不是让老天爷开眼,是我们自己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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