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汾县财政局发布公告,对襄汾县实验高级中学校购买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10232025CCS00176)作出废标处理,引发公众对政府采购规范性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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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采购日期为2025年12月29日,采购方为襄汾县实验高级中学校,采购代理机构为襄汾县政府采购中心。经财政部门监督检查,项目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性,具体问题包括:

• 将未实际发生、无证据支撑且超出政策期限的税收优惠作为成本抵扣项;

• 管理费计提标准缺乏合理性;

• 最终报价低于成本。

这些问题不仅违反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原则,也为后续服务质量埋下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鉴于成交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影响采购公正,襄汾县财政局依法责令废标。这一处理决定,彰显了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严格监管的决心,也再次警示所有参与政府采购的市场主体,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报价真实、合理、合规。

此次废标事件,暴露出部分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时,可能存在通过“低价竞标”抢占市场,再通过降低服务标准、偷工减料等方式牟利的风险。对于学校这类公共服务场所,物业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师生的学习生活环境,低价中标后的服务缩水,无疑会损害公共利益。

同时,事件也引发了对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的思考:如何在源头上遏制不合理低价竞标?如何加强对供应商报价真实性、合理性的审核?这些问题,不仅需要监管部门持续发力,也需要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和社会公众共同监督。

襄汾县财政局的废标决定,是对政府采购秩序的有力维护。我们期待,此次事件能成为一个警示,推动政府采购活动更加规范、透明、公正,真正实现“物有所值”,守护好公共财政资金的每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