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前张三一家人因为站队5皇子,最终是3皇子上位登基成为皇帝,新皇帝以张家支持过5皇子为理由,将张家一家人满门抄斩。恰好张三出远门办事,躲过一劫。事后张三心里过不去一家人被灭的槛,所以为了报仇改名换姓,进了皇宫当太监。
10多年过去了,正好北方游牧民族大举进攻边境,皇帝和几个成年皇子、大臣商量出兵讨伐异族的事。张三趁此机会带上炸药,直接将皇帝的屋子里的人,一窝子端了。
最后因为皇帝、几位成年皇子、几位重量级大臣死亡,军队没有及时集结,导致北方游牧民族南下。加上后续皇帝的兄弟争抢皇位,国家在内斗进一步造成损失,最后是国破家亡、生灵涂炭。
在古代社会,张三为了给家人报仇,害死皇帝一家后导致天下大乱,怎么评价张三的行为?
族刑与连坐
李贞德
自从先秦以来,“族刑”与“连坐”就一直是统治者吓阻犯罪和发觉奸逆的手段,尤其是对于谋反叛国之类的“大逆不道”罪,朝廷向来鼓励检举,否则东窗事发的时候,亲属、邻里和同僚等相关人士,将被视为知情不报,而遭到牵连惩治。严格来说,族刑与连坐应该是两种不同的处罚方式。族刑只针对家族,也就是诛灭所有家庭成员。连坐则不限于家庭,并且未必诛死,也可能处以流放之刑。战国时代,商鞅担任秦国左庶长时,命令人民互相监控,连坐的种类就包括了全家连坐、邻里连坐和军伍连坐。
由于秦朝到西汉初年,人们主要采用核心家庭的居住模式,“家”和“族”的成员差不多,大概都只包括父母、妻子儿女和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因此,全家连坐的范围,和族刑相去不远,虽然未必都和族刑一样全部处死,但也是一人有罪,逮捕全家,殃及父母、妻儿和兄弟姐妹。
1975年,考古学家在湖北省云梦县挖掘出一大批公元前三世纪秦代的竹简,其中包括了许多和法律相关文书档案。前面曾经提到的男女通奸遭到逮捕、流产验伤报告,以及“非公室告”传统等资料,都出自这批竹简当中。在这些档案中,就有奴隶犯罪,官府连带逮捕他的妻子儿女的例子,即使他的妻子原本是自由人而不是奴婢,他的儿女还幼小得离不开母亲,也不例外。
过去学者认为:西汉初年,法律运作上,一般还是继承秦代的制度,仍旧施行全家连坐的办法。1983年在湖北江陵县的张家山,出土了大量吕后时代的法律文书,也证实了这个看法。族刑连坐之法,一直到汉文帝时,才下令群臣商量修改。汉文帝在母亲生病时,以“衣不解带、亲尝汤药”名列二十四孝,又以同情缇萦救父而废除肉刑的慈悲心怀闻名。他认为连坐的理论基础,在于吓阻人民犯罪,这不是正途;反之,皇帝百官应该教导人民为善,才算是贤明。
不过,虽然在汉文帝统治时,号称修改了族刑连坐的刑法,在他之后的许多谋反大逆案件中,父子相坐受罚的情形,却仍然屡见不鲜。就在汉文帝自己仍在位的时候,一名叫朱建的官吏,为他的主子淮南厉王策划谋杀政敌辟阳侯。事成之后,朱建立刻自杀,并且对他的儿子们说:“我死祸绝,不及乃身”,似乎想以自杀一了百了,来避免儿子们遭到连坐。在另一个案子中,赵国太子怀疑一名官吏江充对自己不利,想捉拿江充又捉不到,就将他的父亲和兄长逮捕下狱,并且处死。由此看来,对统治者而言,家属连坐是一个容易上手的利器,要完全废除,几乎不可能。即使如此,在汉代,由于家庭伦理和社会组织的发展变迁,连坐处分的条文和运用仍然经历了一些修改和演变。
就拿大逆不道罪来说吧。在西汉初年,谋反叛国罪嫌,通常处以“腰斩”,就是从腰部斩断的死刑方式,而他的父母、妻子儿女和兄弟姐妹,则一律处以弃市。全家遭到诛杀,所以这是一种“族刑”的模式。但是在汉武帝的儿子昭帝继位之后,或许是由于政权比起建国初年已经相对稳定,或许是基于“上天有好生之德”的宇宙观,谋反大逆案发之时,朝廷的判决,大多只限于本人处死,亲属则减为流放或削爵免官。
例如,昭帝时,权臣霍光当政,昭帝的叔叔燕王和姑姑长公主策划谋杀霍光,夺取政权。谋反事迹败露,燕王和长公主以大逆不道的罪名被处死,但是他们的子女以及同谋者的父母、兄弟等,这些在汉初都会被砍头弃市的亲属,在这次的判决中,却都只是被从贵族贬为平民。又如,汉宣帝时,司马迁的外孙杨恽在写给他朋友孙会宗的信中大肆批评朝廷。信件传到皇帝手中,皇帝读了震怒,认为杨恽大逆不道,将他处以腰斩,不过并未处死他的妻子儿女,而是将他们流放到西北的边疆去。
虽然,在西汉晚期,全家诛灭的族刑治罪逐渐转变成连坐的形式,也就是只有本人处死而家属流放,但是,由于东汉以后,世家大族在政治和社会上的影响力越来越强,朝廷为了防止有漏网之鱼,家属连坐的范围逐渐扩大。受到牵连处分的,不再限于父母、妻儿和兄弟姐妹,有时也包括“姻亲”以外的家族成员。并且,由于儒生“学而优则仕”的比例越来越高,士人家族和累世公卿重叠的现象越来越明显,东汉朝廷为了避免师徒朋党互相奥援,便经常祭出“禁锢”的手段。当大臣因为批评皇室而被判处大逆不道罪时,连带也不准他的学生亲友入朝为官。换句话说,连坐的范围,从家人扩大到了师友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家属之中,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都是血亲,受到连坐波及,可以说是“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跑也跑不掉。但夫妻关系,根据传统礼书的说法是“牉合”,也就是原来没有血缘关系,结了婚才成为亲戚。如此看来,夫妻之间连坐的义务,应该以婚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假如双方已经离异,谋反大逆才东窗事发,基于“夫妇名义已绝”的理由,另一方似乎不应受到牵连。汉昭帝时的权臣霍光,将一个女儿嫁给金赏。昭帝驾崩,宣帝即位,霍氏在政治斗争中落败,企图谋反而不成。事迹即将败露的时候,金赏为求自保,上书要求休妻,而宣帝照准。因此当霍光全家,包括他的女儿都被判刑的时候,前女婿金赏却毫发无伤。
——摘自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公主之死》一书。
曹髦之死
沈刚
清除了淮南前线的反对派后,司马昭实际上启动了代魏的程序。曹髦被迫加封司马昭为晋公,加九锡、升相国,建立晋国独立的政治系统。司马昭上表推辞,曹髦继续坚持加封,前后反复进行了多次,这完全是照抄曹操进封魏公、魏王的路径。不同的是,曹操已决定由曹丕完成改朝换代,而司马昭实际上准备自己取而代之。
公元260年,曹魏甘露五年五月,可能不再愿意配合司马昭的政治表演,《三国志.高贵乡公传》裴注引《汉晋春秋》记载,曹髦召集王沈与王经、王野等大臣,声称“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也。吾不能坐受废辱,今日当与卿自出讨之”。王沈、王业大惊失色,立即飞奔向司马昭报告次日清晨,曹髦挥剑乘上帝辇,带领殿前少数侍卫及僮仆数百人,冲向司马昭大将军府邸。司马昭之弟司马伷、贾充等率上千军士拦截。顾虑到曹髦的皇帝身份,包括司马伷在内的部分军士步步后退。情急之下,贾充动员太子舍人成济上前阻击,成济抽戈刺之,将曹髦杀害于帝辇之下。
秦始皇开创帝制中国以后,臣子弑君事件一共发生过三起。秦二世胡亥在赵高属下的军士逼迫之下,最终选择自杀。梁冀、董卓分别毒杀了汉质帝刘缵和汉少帝刘辩。其中胡亥之死发生在秦末大动荡时期,质帝、少帝遇害,至少表面上仍被伪装成意外,这种大庭广众之下公然的弑君行为,发生在忠君思想深入的两汉社会之后,其实尚属首次。这一事件冲击了儒家价值的底线,对于司马昭代魏建晋的进程,产生了极其负面的影响。
史籍上没有明确记载司马昭个人的责任,《晋书.景帝文帝纪》中记载,司马昭闻讯大惊,声称“天下其谓我何?”考虑到司马昭已事先得知消息,拦截不成即击杀之,完全可能是司马昭、贾充商量过的腹案之一。
司马昭的叔父司马孚跑去现场哭尸,司马氏集团的重要成员、陈群之子陈泰要求杀贾充以谢天下。司马昭仅将直接凶手成济作为替罪羊,夷灭三族,勉强应付维护儒家伦理价值的呼声。同时指使廷尉,把拒绝告密的大臣王经判处夷灭三族,继续显示镇压所有反动派、暴力维护司马氏家族实际统治的决心。
司马昭不得不暂停了代魏的步骤,选立燕王曹宇之子曹璜为帝,燕王为曹操之子,曹璜其实和郭太后平辈。这一次郭太后不再坚持,曹璜改名曹奂后即帝位,是为魏元帝。司马昭继续拒绝了魏元帝对他的晋公、相国等加封。
根据司马昭的意愿,郭太后诏令废黜曹髦皇帝之位,列举他种种不实的罪状,之后以王礼葬之。如果曹髦更富有谋略,采取北周武帝击杀权臣宇文护、清代康熙帝智擒权臣鳌拜的突袭方式,未必没有夺回政权的可能。曹髦以这种惨烈得近乎自杀的方式出击,实际上逼迫司马昭以弑君回击。一方面魏晋社会是坚持价值正确还是服从政治正确的死结更为加剧,另一方面,司马氏家族代魏是避免自身族灭的唯一途径。
——摘自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晋朝的死结》沈刚著。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