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60万元重金寻狗”的启事在社交平台引发广泛关注。
记者了解到,发帖寻狗的是广东惠州一家公司,走失的是一只4岁半的成年伯恩山公犬。
2月19日上午,记者联系到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付先生。付先生称,走失的犬只名为辛巴,体重约37公斤,以黑、白、棕三色为主,性格温顺亲人、乖巧听话,是公司团队的“重要一员”,更是陪伴大家多年的“明星模特犬”。
付先生称,2026年2月1日下午3点左右,工作人员带着辛巴前往上海虹桥机场附近的南石桥路参加一场宠物相关活动,其间辛巴不慎走失,工作人员立即在当地寻找,但始终无果,随后报警求助。
如今辛巴走失已近20天,派出所民警告知付先生,近期犬只走失警情较多,目前暂未反馈到与辛巴相关的有效线索。
这则重金悬赏的寻狗启事发布后,网友纷纷留言关注,不少人问,60万元重酬是真的吗?如果真的找到,会兑现60万元奖金吗?对此,付先生回应,“这只犬并非普通宠物,本身价值较高,更重要的是它承载了整个团队的情感。60万元对于公司而言并非难以承受的数额,只要有市民、网友能提供关键线索并帮助我们找到辛巴,这笔悬赏金我们一定会兑现;即便只是提供有效线索,我们也会给予相应感谢。”
同时付先生也说出了自己的担忧:“辛巴走失的时间有点久了,现在最担心的是它是否还在,上海遛狗群的网友们也一直在帮我们留意着。”
19日上午10点多,付先生告诉记者最新进展,目前有一名网友提供了与辛巴有关的线索,称在虹桥花谷五区垃圾场后的狗场里面看到了伯恩山犬,他正在与上海朋友联系并进一步进行确认。
19日上午,记者就此事联系了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虹桥派出所,值班工作人员表示,对该起重金寻狗的相关情况并不了解,暂无法提供更多信息。记者通过企查查查询到,付先生所在公司是惠州一家聚焦宠物智能科技的初创企业,成立于2025年7月,注册资本500万元。
律师:公开悬赏寻狗有法律效力
律师表示,公开悬赏寻狗是有法律效力的,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悬赏寻物的背后,既是对遗失物的急切追寻,也是对诚信的考验。《民法典》对悬赏广告的规范,不仅是为了保护拾得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维护“言出必行”的契约精神。对失主而言,发布悬赏广告前应深思熟虑,一旦承诺就要切实履行。
来源:现代快报、大象新闻、都市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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