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洛阳市设立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群众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可通过三种方式举报,最高可获奖励30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等要求,洛阳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设立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有奖举报。

一、举报事项

(一)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制品;

(二)未经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三)其他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拨打“12345”市政务服务热线和“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

(二)拨打“0379-60217151”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热线。

(三)微信搜索“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按提示进行举报。

三、奖励标准

经调查属实的,对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1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有关举报奖励事项由洛阳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保密规定

参与举报事项调查处理的人员应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违规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信息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