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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市行
吉林省长、市长多地同步督促“暗访”此事!
针对江苏东海、湖北宜城烟花爆竹爆燃事故,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19日召开紧急视频调度会,要求把“严禁‘下店上宅’、严禁超量储存、严禁将产品摆放至店外、严禁在零售店周边100米内燃放试放、严禁在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务必专人现场盯守、务必严控进店人数、务必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的八项硬措施落实到位。
19日,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胡玉亭到省应急厅专题调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视频连线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及部分县市,分析研判安全形势。他强调,要举一反三、防患未然,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落实“五个严禁、三个务必”要求,重点领域要专人盯守。要加强销售点、储存点、燃放点现场管理,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超量存储、店外存放,严控进店人数,坚决杜绝在销售点周边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要开展“打非治违”,严打非法生产、储运、销售行为。
对此,吉林省多地密集调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落省政府专题调度会上的指示精神,对节日安全进行再部署。
长春市
长春市市长顾刚主持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强调严管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四环路以内区域严禁燃放。会前,顾刚、吴波、林海峰分别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农安县合隆镇临时烟花集中销售点、合隆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长春冰雪新天地、公主岭市泰和红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长春高速公路客运站、市公安局净月分局净月派出所等处,实地检查安全管理、隐患整治、值班值守等工作落实情况。
2月19日,长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波到公主岭市泰和红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检查。
长春市公安局持续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并通报3起违规燃放被罚案例。
吉林市
吉林市市长王吉在参加省厅调度后立即召开视频会,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落实“五个严禁、三个务必”,全面开展隐患排查,逐个点位过筛子。要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线上销售、无证经营,加强批发企业现场检查,确保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辽源市
辽源市市长高飞深入龙山区、西安区、高新区慰问一线人员,并以“四不两直”方式到市统一日杂公司、烟花爆竹仓库抽查安全管理。他详细询问进货渠道、库存数量,检查消防设施,要求企业严禁超量储存、混存混放,监管部门对隐患整改实行“闭环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辽源市统一日杂有限责任公司 通化市
通化市市长高山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通化县抽检两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检查证照、储存条件、安全距离,现场提问值守人员应急处置流程。他强调监管不能“过年放假”,要加强销售点周边管控,严打非法行为。
通化公安机关同步深化管控并通报案例:曹某在门市房违规大量储存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朱某运送烟花爆竹时私自摘下警示标志被行政罚款;赵某某在禁燃时间于东昌区丽景人家广场燃放被罚款;孙某某在二道江主城区禁燃区燃放被罚款。
梅河口市
梅河口市市长刘铁铎到应急指挥中心专题调度,视频连线各乡镇,要求对烟花爆竹全链条进行“地毯式”排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窝点、打击线上销售。随后他到临时零售点、山城日杂鞭炮库实地检查,要求盯住春节、元宵节重点时段,严厉打击在零售点周边、人员密集场所、柴草垛、高层建筑等高风险区域违规燃放,引导群众“定时定点”有序燃放。
国务院安委办通报两起烟花爆竹爆燃事故
部署全链条安全监管 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国务院安委办近日印发关于江苏连云港东海县福禄寿烟花爆竹经营部较大事故和湖北襄阳宜城市千和百货店(烟花爆竹零售店)重大事故的通报,深刻剖析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对烟花爆竹全链条特别是经营燃放环节安全监管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排查整治,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确保春节元宵节期间安全形势和社会大局稳定。
通报指出,江苏、湖北近期接连发生两起烟花爆竹爆燃事故,暴露出五个突出问题。一是烟花爆竹零售店附近燃放管理失控,安全风险突出;二是部分零售店采取“超市式”自选销售模式,聚集大量购买人员,潜藏安全风险;三是零售店在许可证载明的零售场所外摆放烟花爆竹,超量存放、藏匿储存、经营超标违禁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四是经营许可把关不严,零售场所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五是地方事故警示信息和工作要求传达不到位,举一反三排查整治不深不细。
通报要求,要立即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所有零售店(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管理和周边安全风险管控。要强化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环节安全管控,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事故案例警示和安全宣传,以两起典型事故为警醒,广泛普及烟花爆竹安全购买、储存、燃放知识,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要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紧盯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强化非法行为追踪溯源和行刑衔接,持续开展节日期间“打非”专项行动。
通报强调,要聚焦“五个严禁、三个务必”深入排查整治,把“严禁‘下店上宅’经营烟花爆竹,严禁超量储存,严禁将产品摆放至店外,严禁在零售店(点)周边100米内燃放试放,严禁在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务必专人现场盯守,务必严控进店人数,务必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的八项硬措施落实落地到位。
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已通过各级安委会办公室把“五个严禁、三个务必”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乡镇街道和每一个烟花爆竹零售店,同步派出工作组赴重点地区开展暗访检查,推动各方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筑牢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防线,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本文信息均来源于各地官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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