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一个小学生随手捡来的玩具,竟成了陕西历史博物馆的镇馆之宝?
它就是秦始皇调兵用的虎符,两片合一就能调动百万大军。关于怎么发现它的经历,是一个有趣的故事。
一、秦始皇虎符
1975年夏天,陕西北淀村少年杨东峰与爷爷在地里劳作时,刨出一个黑黢黢的铜老虎。杨东峰觉得有趣,便留下来玩耍。
消息在村里传开后,当地博物馆工作人员老戴闻讯赶到,立即上门核实。
经初步判断,这是古代象征军权的虎符,价值极高。老戴耐心解说,讲明文物法律规定政策,诚恳地劝说上交。
杨老爷子看着家里的破旧房屋,但还是理解了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同意上交。
经专家鉴定,这枚虎符是秦始皇时期的军权信物,价值高达2亿元。
文物部门为杨东峰一家颁发了荣誉证书,并给予了相应的奖励,具体是什么虽未公开,但让国宝得以归公妥善保护。
二、状元试卷
明代有个状元叫赵秉忠,家住山东青州。他当年考中状元时的试卷,珍藏在山东老家,历经十三代后人传到赵焕彬手中。
这份试卷是万历皇帝亲笔御批“第一甲第一名”,是世界上唯一留存的一份状元卷真迹,极具历史价值。
1983年,山东青州市博物馆馆长魏震声在下乡调查时得知此事,魏震声当即联系赵焕彬,希望他能将试卷捐赠给国家。
因为是十几代的传家宝,赵家人果断拒绝。
此后,魏震声联合村长,和赵家人进行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风雨无阻,先后登门24次,不谈索要,只谈政策。
最终,赵家人理解了这份卷子不属于自己一家,而是属于整个民族的文化遗产,赵焕彬深明大义,同意无偿捐献给国家。
博物馆为他颁发了荣誉证书,赠送了试卷复制品,并奖励300元现金,让这件国宝得以重见天日,现收藏于青州市博物馆。
三、鸡血石印
1981年,陕西旬阳13岁中学生宋清去上学路上,捡到一块黑色石头,清洗后,他发现石头上刻有多个文字。
老师意识到这可能是件文物,立即联系当地文化馆,协助将其上交。
经鉴定,这是北周名将独孤信的印章,由整块鸡血石雕刻而成,共有26个印面,刻有公文用印、私用印等多种印文。
独孤信非常厉害,他的三个女儿分别为北周皇后、隋代皇后和唐代李渊之母。
这枚印章见证了当时的政治联姻,属国家一级文物,现收藏于陕西历史博物馆。
文化馆为宋清颁发了荣誉证书,学校则奖励了他一支钢笔,以肯定其护宝行为。
四、南京博物院金兽
1982年,江苏农民万以全与兄弟在自家田里耕地时,犁头被一个坚硬物体卡住。挖开泥土后,他们发现是一个金疙瘩。
精湛的工艺和沉甸甸的质感让兄弟几人意识到这绝非普通物件,他们一致决定主动上交国家,随即联系了当地文物部门。
经鉴定,这是西汉时期的金兽,重达9.1公斤,是我国出土最重的古代金器。
文物部门收下此宝,为万家兄弟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1万元现金。如今这座金兽静静地趴在南京博物院里。
五、武则天除罪金简
1982年,河南登封农民屈西怀在嵩山采药时,于石缝中发现了一块亮闪闪的金片。
消息传出后,文物贩子接踵而至。开价从几千飙升到十万元,在那个月工资仅几十元的年代,这笔钱足以改变命运。
但是,屈西怀的内心却非常不安。钱的数目越大,他越发觉得这件东西不简单,担心在自己手里会出意外。
最终,屈西怀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拒绝买卖,主动联系当地文物部门上交。
专家欣喜若狂,这是武则天晚年为忏悔罪孽,而投下的除罪金简,是目前唯一存世的武则天可移动文物,价值连城。
为表彰其无私之举,文物部门为他颁发荣誉证书、锦旗,和1500元现金。如今这枚金简收藏于河南博物院,成为镇馆之宝。
六、吕雉皇后之玺
1968年,陕西咸阳小学生孔忠良在渭河岸边发现一块白玉。洗干净后,他看到玉上刻有文字,顶部还雕着一只虎。
带回家交给父亲,父亲意识到这可能是文物,次日便带着儿子,主动上交。
专家鉴定后确认,这是刘邦皇后吕雉的玉玺,以新疆和田玉雕成,是迄今发现的唯一汉代皇后玉玺,属国家一级文物。
因当时经费紧张,只给孔忠良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20元路费。
2010年,当年的13岁少年已经成为中年大叔,陕西历史博物馆再次表扬,为他补发了一张正式的收藏证书。
七、鹳鱼石斧彩陶缸
1978年冬天,河南临汝县一个农民在挖地时,发现一些红陶碎片,随即报告给了纸坊公社文化干事李建安。
李建安非常重视,立即赶到现场,在阎村一处苹果地里清理出13件破碎的陶器。
他将这些碎片清洗、拼接,最终拼成一件绘有鹳鱼石斧图案的陶缸。
李建安立即上报县文化馆,但未引起重视。他又冒着严寒骑车几十公里,亲自把这件他精心拼好的彩陶缸上交到县文化馆。
可惜,文化馆的工作人员没文化,不认识文物,仅奖励了他几双线手套了事。
后来还是郑州市文联主席张绍文回乡时偶然发现这件彩陶缸,认出其巨大价值,亮明自己的身份上报,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经专家鉴定,这是仰韶文化时期彩陶缸,缸上的鹳鱼石斧图案是我国目前发现最早的原始社会彩陶画,被誉为“国画之祖”。
中国国家博物馆将其收走,确定为“首批不得出境展览的64件国宝”之一,2012年特向李建安及家人补发了荣誉证书。
八、红山玉龙
1971年8月,内蒙古农民张凤祥在修整田地时,发现一个“锈铁钩”状的东西。
带回家后,自家孩子将其当作玩具,用绳子拖着在村子里跑。无意间磨去表面污垢,露出晶莹剔透的玉石质地。
张凤祥意识到这是件文物,主动报告给生产队,大队书记建议他去找文化部门。
张凤祥的父亲张金贵借来驴车,跑了几十里路到文化馆,但是工作人员又是个没文化的货,直接拒收,让他拿回去。
张金贵担心这“不明物件”惹祸,多次前去文化馆请求收下,因此还花了不少路费。
又委婉地提出因家庭贫困,请求给予一些生活补助,但文化馆始终以无相关经费、无法鉴定价值为由,拒绝提供任何公款支持。
直到张金贵找到时任副馆长的王志富,王志富凭借多年文化工作经验判断,这可能是件文物,决定收下登记入库。
但馆里没有任何支持可用于奖励或补助,王志富只能将自己一个月30元的工资作为奖励发给了他,随后便将这件文物存入仓库。
据纪实文学《中华第一龙是这样飞天的》记载,王志富说:“我把这个月的工资给你吧,你先接济接济。”
这完全是出于对村民生活困难的体恤,以及对文物保护的责任感,不是文化馆的官方收购,无任何报销或记录。
直到十几年后,考古学家苏秉琦先生鉴定后,才确认是红山文化时期的碧玉龙,距今6000年,是我国最早的龙形玉器。
现收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被誉为“中华第一龙”,成为国博的镇馆之宝之一。
张金贵父子的主动之举,让国宝得以重见天日,王志富馆长的30元奖励虽微薄,却见证了一个真正文化人的担当。
最后提一句:保护文物,是每一个中国公民的义务;捡到文物要及时上交,是每一位公民的道德担当。
上交虽然不一定得到丰富的物质奖励,但是你能得到有关部门给予的荣誉。
没事多低头看路,多瞅瞅,说不定下一个幸运的人儿就是你!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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