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少人在讨论婚内出轨的处理问题,有人觉得该把这种行为列入刑法,让出轨者净身出户还得坐牢,认为这样能降低出轨率、提高结婚率,也有人觉得这样做会干涉私人生活,不是解决婚姻问题的根本办法。
有人分析,婚前同居是结婚率下降的重要原因。两个没结婚的人一起生活,享受着类似夫妻的亲密关系,却不用背负婚姻的责任——男性不用承担购房、彩礼这些成本,厌倦了还能轻松分手,这种低成本的生活方式冲击了婚姻的庄严感,也让很多人失去了对婚姻责任的承担意愿。时间久了,大家觉得同居比结婚划算,自然不想步入婚姻。
从法律角度看,民法典里婚内出轨本身并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出现重婚或者与他人持续稳定同居的情况,就可能触犯法律。重婚是指有配偶还和别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之结婚,这种情况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持续稳定同居的话,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要认定这些情况,需要足够的证据,实际操作中并不容易。
支持者认为,道德约束不了所有人,真正能管得住的是法律。出轨的人不怕道德谴责,却怕坐牢、怕失去财产,一旦入刑,已婚人士会安分守己,第三者也不敢轻易插足,这样出轨率会下降,婚姻更稳定。年轻人看到婚姻有法律保护,也会重新相信承诺,愿意结婚。还有人说,出轨不是一时冲动,是蓄谋已久的背叛,毁掉的是两个家庭和孩子的一生,光离婚太便宜,必须让他们付出沉重代价,不然出来还会祸害别人。
反对的声音也不少。有人说,婚姻是情感的结合,是两个人自愿的选择,用法律强制干预会让夫妻之间互相猜忌,甚至变成互相举报的战争。而且出轨的界定太模糊——比如精神出轨算不算?偶尔的暧昧算不算?证据怎么收集?这些问题没解决,入刑只会导致执法混乱。还有人认为,离婚率高是因为感情破裂、经济压力、价值观变化等多种原因,光靠入刑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反而会限制个人自由,不符合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婚姻的幸福还是要靠双方沟通、理解和包容,法律能威慑,但没法让没感情的婚姻变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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