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畫 王維新
前日聽人說了一句話:「沒人羨慕的東西,就一文不值。」回來想了幾日,越想越覺得這話裡頭有意思。
什麼東西會讓人羨慕呢?大約總是要「難得」的。米店裡的米,堆得山高,人人拿錢去買,價錢也公道,但沒有人會對著一袋米羨慕——因為只要你願意,隨時可以搬一袋回家。但若是金條,就不一樣了。金條也換得來米,可人們看金條的眼神,和看米的眼神,終究是兩樣的。
這裡頭的區別,似乎不在於東西有沒有用。米是有大用的,人一天不吃就餓;金條呢,不能吃不能穿,擱在家裡還得擔心被賊偷。但人們偏偏羨慕金條,不羨慕米。想來想去,大約是因為金條「難得」。難得的東西,能得著的人少,得著了,便顯得與眾不同。人活在世上,大約總有些「想與眾不同」的心思,這心思自己不說,卻常常借著這些難得的東西顯出來。
有一回我看見一個孩子,手裡捧著一個泥人,是街口捏麵人老陳給他捏的。別的孩子的泥人,是店裡買的,一式一樣,他的卻是老陳照著他的樣子捏的,眉眼有幾分像,歪著頭笑。他捧著那泥人,走路都帶風。這泥人其實不值幾個錢,但「照著我的樣子捏的」,這就難得了。別的孩子的泥人雖新,卻沒有這一份「難得」,於是便有了羨慕的意思。
這就讓我想起「值錢」兩個字來。值錢的東西,必定是難得的,但不一定有用。書畫藝術品,不過是一張紙、一點墨,卻能賣出驚人的價錢,為什麼?因為畫畫的人早已不在了,這樣的畫世上沒有第二張。你花錢買的,不只是一張紙,更是「只此一份」的稀罕。玩偶也是一樣,店裡大批做出來的,人人買得起,就沒人稀罕;但若是某個師傅手作,只做了三五個,或者乾脆只這一個,那就不同了,就有人願意出高價,買回來擱在架上,日日看著歡喜。
這裡頭還有一層意思:值錢的東西,常常不是為了用,而是為了讓人看著歡喜,或者讓別人看著了羨慕。有些東西買來,自己用是三分,給人看是七分。豪宅、豪車、名牌包包,都帶著這樣的意思。你開一輛普通的車,也能從甲地到乙地;你背一個布袋,也能裝東西。但這些「夠用」的東西,並不能讓人羨慕。羨慕,是需要一點「過分」的,需要一點「別人也想要卻要不起」的。
但是這話也不能說死了。有些東西,雖然人人買得起,也還是有人羨慕的。比如一個人的字寫得好,旁人看了,心裡羨慕,嘴上說:「這筆字,真見功夫。」這功夫就不是錢能買來的,是靠幾十年的勤練得來的。還有人羨慕別人家裡和睦,夫妻恩愛,子女孝順,這樣的事,更是有錢也買不來的。只是這樣的羨慕,往往放在心裡,不會像看見豪車那樣,當面「嘖嘖」地讚嘆出來。
可見「羨慕」這件事,也有深淺之分。淺的羨慕,是看見別人有的,自己也想有,多半是些東西;深的羨慕,是看見別人活成的樣子,自己也想活成那樣,多半是些品格、福氣、本事。淺的羨慕容易說出口,深的羨慕常常不說,只在心裡嘆一口氣。
再回頭想那句話——「沒人羨慕的東西就一文不值」——從某個角度看,似乎也有道理。因為「值不值」,本來就是人定的。人人都想要的,自然就值錢;沒人想要的,堆在那裡也長灰。但這裡頭的「人人」,又分大小。有的東西,天下人人都想要,比如黃金;有的東西,只有一小撥人想要,比如某個畫家的畫;還有的東西,只一個人想要,比如孩子手裡那個泥人,別人看著不過是個泥人,在他眼裡卻是寶貝,丟了就哭半天。
這樣看來,一樣東西「值不值」,大約要看它在誰眼裡。在世人眼裡值,便成了價錢;在自己眼裡值,便成了歡喜。兩樣都能佔著,自然是好;佔不著世人的,有自己的歡喜也夠了。怕的是隻顧著讓世人羨慕,自己卻不歡喜,那就有些本末倒置了。
前幾日走過一條小巷,看見一個老伯在院裡修剪一棵石榴樹。那樹長得不高,但枝枝叉叉都勻稱,結了幾個小青果子。老伯拿一把大剪刀,這邊修修,那邊剪剪,嘴裡還哼著小調。我站著看了一會兒,他抬頭看見我,笑了笑說:「這樹跟我二十年了,年年結果子,甜得很。」他那神情,就像看見老朋友一樣。我想,在他心裡,這棵石榴樹大約是極值錢的,雖然旁人未必羨慕。
這麼一想,世上的事也就明白了。東西的價值,一半在東西本身,一半在看東西的人。有人羨慕,固然好;沒人羨慕,只要自己覺得珍貴,那也一樣是珍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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