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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那段《春天里》翻唱视频能把人一下拽住,不是画质多清楚,也不是舞台多漂亮,而是两个光着膀子的男人站在出租屋里,一个抱着吉他,一个对着话筒唱,声音沙哑、情绪发狠,像把自己这些年的日子直接摁在歌里给你听。
他们后来被叫“旭日阳刚”,一个叫王旭,一个叫刘刚,故事也很“北京”,地铁口、地下通道、出租屋、喝酒唱歌、朋友顺手拍下来传到网上,结果传着传着就传成了全民围观的热闹,连他们自己都觉得赤膊抽烟的样子不雅,想让朋友删掉,但视频已经收不回去了。
再往后,就是那种草根逆袭的标准剧情:上节目、被看见、被投票、被推到更大的舞台上,央视那边的资料写得很明白,他们因为“农民工版《春天里》”走红,又在2010年的《星光大道》拿了亚军,还通过《我要上春晚》拿到了登上春晚舞台的通行证。
这段上升期太快了,快到会让人产生错觉,以为从此就能靠一首歌吃一辈子。
但真正的坎也来得快,而且来得一点都不浪漫,叫版权。2011年春晚之后,汪峰方面通知他们今后不要再演唱《春天里》。
汪峰自己也解释过原因,核心不是“你们唱红了我我不爽”,而是他们越来越频繁地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商业演出中唱这首歌,已经触到版权方的底线。
中广网当年的报道也提到,春晚演出使用歌曲本身有合同和付费安排,但春晚之后大量商演都要求他们唱《春天里》,这就变成了另一码事。
很多人那会儿骂汪峰“小气”,其实是把“喜欢”当成了“许可”,喜欢你唱,不等于你可以拿它去跑商演挣钱,这个逻辑放在哪个行业都一样,作品有归属,商业使用要授权。
汪峰在采访和长文里也说过,他并不是不支持他们唱,甚至曾经邀请他们一起在演唱会上演唱,还提醒过他们别只靠翻唱,早晚得有属于自己的东西,不然走不远。 话说得不客气,但后来回头看,基本就是预告。
热度这种东西,最怕“只有一招”。旭日阳刚的爆红,靠的是那股真实的粗粝感,靠的是一首歌承载了太多人在城市里挤着活的情绪,可等你从地下通道走到聚光灯下,你就得面对新规则。
你得有原创、得有稳定的作品供给、得有团队帮你把路铺出来,不然观众的注意力一转身就走了,留给你的只有“你当年那首歌真好听”。
更麻烦的是,热度退潮的时候,任何一次负面都像往身上泼油。2012年网上曾爆出刘刚“持铁棍打人”的说法,爆料内容说他因道路被挡狂按喇叭,发生口角后下车从后备箱拿铁棍动武。
后来刘刚一方通过媒体否认,称只是发生口角并未动武,也否认去后备箱取铁棍斗殴,并表示要起诉造谣者,挡路的也并非爆料里所称的老人。
事情到底怎么发生的,外人很难把每个细节拼到百分百,但这种风波对一个靠“质朴形象”出圈的组合来说,就是硬伤,公众不会耐心等你慢慢解释,他们只会记住“出过事”。
所以你再问,为什么他们后来像“消失”了,其实不神秘,一边是行业规则变了,翻唱带来的光环撑不起长期的事业,一边是舆论也变了,草根一旦从“感动符号”变成“商业人物”,所有人都会突然严格起来,唱歌好听不够,你怎么做人、怎么处理争议、怎么拿出作品,都会被放在秤上称。
组合的分岔也就这样发生了,没必要非写成谁“飞黄腾达”谁“落魄回乡”,更像是两个人在同一阵风里起飞,落地时却各自落在了不同的地方,有人继续折腾,有人选择低调,有人被争议拖住脚,有人被现实牵着走,最后都回到一个很朴素的结果:爆红是命,续航靠本事。
旭日阳刚这事最让人唏嘘的点也在这儿,他们当年唱《春天里》唱得像命一样,后来命还在,但“春天”不会自动年年都来,舞台也不会因为你曾经感动过谁就永远给你留座位,歌唱完了,热闹散了,剩下的路只能自己走,能走多远,就看你有没有下一首真正属于自己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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