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4岁女孩的人生里,第一次被22万这个数字砸中,不是因为中了彩票,是因为扶了一个摔倒的人。
事情发生在福建莆田。
去年3月,一位老太太骑自行车拐弯时摔倒,两个初中生骑电动车路过,看到老人倒在地上的那一幕。
监控视频里能清楚看到,她们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决定上前搀扶。
其中一个女孩还说了句话:那就扶吧,反正又没事。
这话听着多熟悉,咱们小时候不都这么想的吗,看见有人摔倒,上去扶一把,能有什么事?
可现实告诉她,有事,而且事大了。
老太太说自己是受惊吓才摔倒的,找女孩家属索赔22万。交警认定,两个女孩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也就是说,在老太太摔倒这件事上,她们有错,得赔钱。
22万,一个初中生,一句那就扶吧,换来22万。
女孩妈妈郑女士后来接受采访,说孩子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阴影。
这话说出来轻飘飘的,可你想过没有,一个14岁的孩子,她以后还敢不敢扶人?她还能不能像以前那样,看见别人有难处就伸手?
更让人心里发堵的是,这个案子原定2月26号开庭。
可就在开庭前三天,2月21号,郑女士说,对方撤诉了,事情已经妥善处理。她之前发的抖音和朋友圈也删了,说不希望再占用公共资源。
撤诉了,那这事就算完了吗?
消息一出来,网上直接炸了锅。
可这回的评论区,跟以前不太一样。
有人心疼那两个女孩,说这就是做好事的代价,以后谁还敢扶人。
有网友直接开骂,这不是碰瓷是什么,22万,老太太摔一跤能摔出22万的损失?还有人说,从彭宇案开始,这种事就没消停过,扶不扶都快成送命题了。
但也有人站出来说公道话。
有评论仔细分析了交警的定责依据,两个女孩骑电动车,一个没满16周岁,转弯没让直行,骑行也没靠右。
这些行为确实违反了交规,而且老人的摔倒,是因为突然出现的电动车受了惊吓,这叫无接触交通事故。交警定的次责,不是定扶人的责,是定骑行的责。
这话听着冷冰冰的,但法律就是这么回事,你不能因为后来做了好事,就把前面的错一笔勾销。
可问题是,这错跟22万,配得上吗?
有网友算了一笔账,老太太治伤据说花了2.4万,就算女孩负一半责任,也就1万多。
开口就要22万,这叫漫天要价,这叫讹人。
还有人说,老太太作为成年人,自己骑车不稳,看见白色轿车先慌了,这才是摔倒的主因。
两个女孩的出现,最多算个诱因。22万的索赔,远远超出了合理范围。
吵来吵去,其实争的是同一个东西,好心帮人的人,到底该不该为自己的无心之失买单?
如果该,买多少合适?
如果买了,下次还帮不帮?
这些问题的答案,没有写在撤诉通知书里。
撤诉了,然后呢?女孩心里的那根刺谁拔?
2月21号,女孩妈妈郑女士说事情妥善处理了,原告撤诉了。
她不希望再占用公共资源,删了之前发的所有东西。
我能理解她的选择。谁想让自己的孩子一直挂在热搜上?
谁想让14岁的闺女被全国人民议论?
息事宁人,让这事赶紧翻篇,是当妈的本能。
可翻篇不等于翻过去了。
那两个女孩心里的阴影,谁来抹平?
她们那天说的那句那就扶吧,反正又没事,以后还敢不敢再说,她们再遇到有人摔倒,第一反应会不会变成“算了,别惹麻烦”?
有网友在评论区里说得好,这个案子造成的社会影响太差了,至少当家长的会告诉自家孩子,出门在外不许做好事,看见也直接走人,不多管闲事。
这就是最让人难受的地方。
两个孩子的善良,本来该被表扬、被鼓励、被当成榜样。
结果呢?
她们差点赔进去22万,最后靠撤诉才脱身,你让别的孩子看见这事儿,他们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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