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卢霸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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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遇见♥真诚阅读

昨夜秋風微凉,老伴在院子里支起小桌,炒了一盘焦香酥脆的花生米,烫了两盅陈年米酒。

昏黄的灯光落在她鬓角的白发上,柔和得让人心头发烫。

她轻轻抿了一口酒,眼眸弯成月牙,带着几分打趣几分认真地望着我:

“老陈,咱俩过了大半辈子,你说实话,当年没选那个城里来的女大学生,到底后不后悔?”

我抓起一颗花生米丢进嘴里,香得眯起眼,伸手握住她布满薄茧的手,声音沉缓又笃定:

“后悔?我只后悔没能早点把你娶进门,让你多等了那八年。”

她闻言笑而不语,只是用竹筷夹起一颗热乎的花生,轻轻塞进我口中,指尖的温度,暖透了我半生岁月。

(正文)

我叫陈敬山。

1966年生于鲁西南一片贫瘠的黄土地上。

那村子穷得让人揪心,土地薄收。

家家户户缺衣少食。

我十五岁之前,从未穿过一件属于自己的新衣裳,全是捡大哥穿旧打补丁的粗布褂子,裤脚短了就接一截布,鞋破了就糊上多层袼褙。

1984年高中毕业,我名落孙山,家里穷得连复读的口粮都拿不出来。

父亲蹲在堂屋门槛上,抽了一夜呛人的旱烟。

烟袋锅磕得青石板哒哒作响,天微亮时哑着嗓子开口:“去当兵吧,好歹部队里有饱饭吃,总比在家刨一辈子黄土强。”

我点点头,接过母亲连夜缝好的粗布包袱,踏上了北去的军列。

十一月的寒风刺骨,母亲把我送到村口,枯树皮般的手紧紧攥着我,往我兜里塞了五块钱。

那钱皱巴巴、软乎乎的,被汗水浸得发潮,是她一分一厘从鸡蛋换盐的钱里抠出来的,是她能给我的全部底气。

新兵连在辽宁,冬天零下二三十度。

寒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割得人生疼。

战友们冻得搓手跺脚、缩脖子哈气,唯有我闷着头跑步训练,从小在苦水里泡大的孩子,最不怕的就是冷和累。

班长总说我是个闷葫芦,少言寡语,却最能吃苦、最扛造,眼里有活,心里有劲。

凭着这股不服输的韧劲,我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赶。

1987年,我如愿考上石家庄陆军学院。

成了全村第一个走出黄土地的军官,让爹娘在村里挺直了腰杆。

毕业后,我被分配到沈阳军区机关。

任政治处干事,兢兢业业,踏实肯干。

到1994年,已然晋升副营职,在同乡战友里,算是混得最体面的一个。

也正是这一年,

机关分来一批地方高校的大学生,青春靓丽,意气风发。

其中一个叫高曼的姑娘,在政治处担任文书,格外引人注目。

她生得高挑纤细,皮肤白皙细腻,戴着一副金丝细框眼镜,书卷气十足。

眉眼温婉,说话轻声细语,一身得体的的确良衬衫,一看就是城里长大的娇姑娘,自带一股旁人没有的灵气。

全处的人都看得明白,她对我动了心思。

打印文件,明明隔壁办公室就能操作,她偏偏绕远路来我屋里,借口请教问题,一待就是小半天;

食堂吃饭,她总能“恰巧”端着餐盘坐在我对面,小心翼翼地给我碗里夹菜;

有一回她加班到深夜,还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阳春面,面卧着荷包蛋,她红着脸说:

“陈干事,食堂特意留的,你趁热吃。”

我已是三十出头的人,历经世事,怎会看不懂这份心意?

可我始终装傻充愣,保持着分寸感,从未有过半分逾矩。

因为在我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早就住了一个人,一个让我亏欠、让我牵挂、让我此生不负的姑娘——王桂兰。

桂兰是我初中同学,是那片黄土地上最朴实、最善良的姑娘。

我们的亲事,定得仓促又暖心。

1985年,

我第一次回家探亲,身着笔挺军装,意气风发,在村口的老槐树下,撞见了提着竹篮的她。

篮里装着刚挖的红薯,带着泥土的清香。

她穿着洗得发白的粗布碎花褂子,乌黑的头发梳成利落的麻花辫,垂在肩头,眉眼清秀。

鼻梁端正,嘴唇是淡淡的樱粉色,皮肤是健康的浅麦色。

手脚麻利,眉眼间满是温顺勤快,一看就是能过日子的好姑娘。

看见我,她瞬间红了脸颊,眼眸亮晶晶的,怯生生又温柔地喊了一声:“敬山哥。”

我年少意气,穿着军装心生几分得意,便多与她聊了几句。

不过短短十分钟,却被她父亲远远瞅见。

在那个年代的农村,未出阁的单身姑娘单独与穿军装的小伙说话,便是定亲的信号。

第二天,

她家便托了媒人,风风火火上门提亲。

父亲问我心意,我望着窗外桂兰劳作的身影,毫不犹豫地开口:“桂兰人好,本分勤快,心地善良,我愿意。”

就这一句承诺,她从十九岁的芳华少女,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这一等,便是整整八年。

1985年到1993年,我在部队前途渐好,归家的次数却寥寥无几。

八年里只回去过四次,每次匆匆待上三五天,便又奔赴军营。

她从水灵鲜活的姑娘,等到二十七岁,成了村里旁人议论的“老姑娘”。

闲言碎语像刀子一样扎人,村里人嚼舌根:

“陈敬山现在当官了,眼界高了,早就在城里找好对象了,桂兰就是个傻姑娘,白等这么多年。”

“别等了,耽误了自己一辈子,不值当!”

面对流言蜚语,她从不辩解,从不抱怨,只是默默坚守着那份承诺,一心一意等我归来。

每年寒冬,她都会给我寄来一双亲手纳的鞋垫,针脚细密厚实,绣着平安喜乐的花样,怕我在东北冻坏了脚;

信封里,总会夹着一张一寸小照片,是在镇上照相馆花两块钱拍的。

她穿着干净的布衣,笑得腼腆,背面用圆珠笔认认真真写下日期,一笔一画,都是思念。

1993年冬天。

我再次归家,见到桂兰的那一刻,心瞬间揪紧,疼得喘不过气。

她瘦得脱了形,脸颊凹陷,脸色蜡黄,眼底带着淡淡的青黑,原本明亮的眼眸也黯淡了几分,整个人憔悴得让人心酸。

后来她弟弟偷偷拉着我,红着眼眶告诉我:

那年秋天,父亲突发重病,家里一贫如洗,拿不出医药费。

桂兰二话不说,把自己攒了八年的嫁妆钱全部掏出来,给父亲治病,自己省吃俭用,连块糖都舍不得买,硬生生扛下了家里所有的重担。

我攥着她冰凉的手,眼眶发烫,声音哽咽:“这么大的事,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是你的未婚夫,我该扛着的。”

她低着头,手指反复搓着衣角,局促又温柔,憋了半天。

声音轻得像羽毛:“你在部队忙,有任务在身,我不能拖你后腿,不能让你分心……”

那一晚,我躺在炕上,彻夜未眠。

一个姑娘,把人生最美好的八年青春,全部倾注在我身上。

不吵不闹,不怨不悔,默默承受苦难,独自扛起风雨。

这样的姑娘,我若负了她,还算什么男人?

配得上这身军装吗?

1994年春节,我一进家门,便郑重地对父母说:“今年,我要和桂兰结婚,立刻就办。”

父亲眉头微蹙,带着几分顾虑劝我:“敬山,你现在是副营职干部,有文化的城里姑娘随便挑,桂兰是农村姑娘,你不再斟酌斟酌?”

我斩钉截铁,语气没有半分动摇:“爹,不用斟酌,我认定她了。八年等待,情深似海,我陈敬山这辈子,非她不娶。”

母亲站在一旁,偷偷抹着眼泪,那是打心底里的欢喜与欣慰。

婚礼办得简单朴素。

没有彩礼,没有排场,没有小轿车,更没有凤冠霞帔。

桂兰穿着自己亲手缝制的红布袄,针脚整齐,干净素雅。

头上戴着一朵自己扎的红绢花,眉眼温柔,笑起来像盛开的棉花,质朴又动人。

我骑着一辆二八式大自行车,驮着她,二十里坑坑洼洼的土路,骑了近一个小时。

她坐在后座,双手轻轻抓着我军装的下摆,一路安安静静,偶尔靠在我的背上,温柔得让人心安。

快到家门口时,她忽然小声开口,带着几分委屈与不安:“敬山……你以后可别后悔啊。”

我脚下一用力,车子稳稳前行,沉声问道:“后悔什么?”

她声音更低,眼眶泛红:“村里人都说,你现在当官了,城里漂亮有文化的姑娘多得是,我是农村人,没文化,配不上你……”

我没有回头,声音沉稳而坚定,像誓言般砸在土路上:“你用八年青春等我,不离不弃,我陈敬山这辈子,就认你一个人,永远不后悔。”

话音落下,我感觉到后背渐渐湿了一片。

她没哭出声,可我知道,那是她压抑已久的泪水,是委屈,是欢喜,是终于等来的安心。

婚后第二年,

部队精简整编,我面前摆着两条路:

要么远赴边疆继续服役,要么转业回老家。

就在我犹豫不决时,高曼再次找到了我,办公室里,她眼神坚定,语气带着城里人的优越感,直白地开口:

“陈干事,你要是选择转业留在沈阳,我家托关系给你安排最好的单位,前途无量,比回小县城强百倍。”

顿了顿,

她看着我,终究说出了那句伤人的话:“说实话,你那个农村媳妇,没文化、没背景,跟你现在的身份地位,根本不般配,你值得更好的。”

这句话像一根刺,

扎进我心里,瞬间激起了怒火。

我压下情绪,面色平静却语气坚定,一字一句地回应:

“高同志,谢谢你的好意。我已经结婚了,我的媳妇很好,善良贤惠,为我付出一切,我很知足,也很珍惜。般配不般配,不是外人说了算的。”

她脸色瞬间僵住,尴尬又失落,再也没说什么,从此便与我渐渐疏远,再无交集。

1996年,我毅然选择转业,回到山东老家的县武装部。

放弃了城里的优渥条件,只想守着我的桂兰,过踏实安稳的日子。

桂兰跟着我进了县城,我们租了一间不到三十平米的小破屋。

阴暗潮湿,陈设简陋,日子紧巴巴的,连买菜都要精打细算。

可她从未有过半句怨言,从未喊过一声苦。

我白天上班,她便天不亮就去菜市场摆摊卖菜。

寒冬腊月,北风呼啸。

她的双手被冻得红肿流脓,长满了冻疮,裂开口子,一碰就疼。

我心疼不已,拉着她的手劝她:“别干了,我工资够养家,别遭这份罪。”

她笑着摇头,揉了揉我的手背,眼神温柔:

“闲着也是闲着,多挣一点是一点,将来咱们有了孩子,读书上学都要用钱,我多干点,你就轻松点。”

日子一天天熬,也一点点向好。

我在武装部兢兢业业,一步步干到科长职位;

桂兰收了菜摊。

在家开了一间小小的裁缝铺,为人实在,针脚细密,改衣服、做棉袄,街坊邻里都爱找她,小铺子生意红火。

后来我们有了儿子,孩子争气,寒窗苦读考上大学,留在济南工作,成家立业,孝顺懂事。

前几年老战友聚会,众人把酒言欢。

有人再次提起高曼,说她后来嫁了局长的儿子,风光了几年,最终还是离婚收场,孤身一人,日子过得不尽如人意。

有战友拍着我的肩膀打趣:“老陈啊,你当年要是选了高曼,现在早就是大城市的干部了,吃香的喝辣的,哪用在小县城待着,亏不亏?”

我只是淡淡一笑。

端起酒杯抿了一口,没有接话。

荣华富贵,高官厚禄,我从来都不稀罕。

我这辈子最珍贵的财富,不是军衔,不是职位,不是房子车子。

而是那个在黄土地上,用八年青春默默等我、不离不弃的姑娘;

是那个跟我住过破屋、摆过菜摊、手上长满冻疮,却始终笑对生活的女人;

是那个如今陪我在院子里喝酒吃花生,鬓染白发、依旧温柔的老伴。

什么是好日子?

不是穿金戴银,不是风光无限,

而是穷过、苦过、难过,身边始终是同一个人;

是年轻时你等我归家,年老时我陪你白首;

是风雨同舟,不离不弃,粗茶淡饭,也觉香甜。

月光洒在院子里,花生米的香气萦绕鼻尖,米酒温醇,身边人温柔。

桂兰又给我夹了一颗花生,眼眸弯弯,笑意温柔。

我握紧她的手,与她轻轻碰杯,心中满是感恩与庆幸。

这一生,我择一人终老,遇一人白首,从未辜负,从未后悔。

这人间最好的幸福,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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