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经济项目的申报,简单来说,主管部门是林业部门(各地名称略有不同,如林业局、林业和草原局或自然资源局)。由于财政资金归属不同,有时农业农村局也会参与。通常按照 “县级初审→市级复核→省级/国家级审定” 的流程进行。
一、申报程序
1. 获取信息:关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官网,每年会发布申报指南。
2. 提交材料:向乡镇林业站或县级林业局提交申报表、权属证明、营业执照等。
3. 审核评审:乡镇初审后,县级部门复审(含实地勘察),组织专家评审。
4. 公示立项:通过评审的项目在政府官网公示(通常5-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二、核心要求
申报通常需满足以下硬性指标:
· 主体资格: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 林地权属:需提供林权证或租赁合同(剩余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 规模门槛:各地差异较大。国家级标准较高(种植类要求500亩以上),地方级通常要求20-100亩以上。
· 生态红线:必须优先利用商品林地,严禁在生态红线内的林地开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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