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老达子
本文共2523字,阅读时长大约6分钟
前言
在很多古装剧的逻辑里,女性犯罪似乎总是一件很凄美的事。要么是一丈红,要么是打入冷宫,最惨不过是一杯毒酒了断尘缘。
即使偶尔看到有些宫女犯错,被罚去辛者库或者是舂米,镜头里的她们往往只是换了一身粗布衣服,脸上抹两道灰,依然楚楚动人。
这简直是对历史最大的误解~
如果让一个汉代的女子在挨一顿毒打和去舂米之间做选择,她大概率会跪下来求你打她一顿。因为前者是皮肉之苦,养养能好。而后者,也就是史书上冷冰冰的舂刑,是一场漫长、羞辱且看不见尽头的慢性处决。
今天,老达子就来大家看看这个听起来像做家务的刑罚,到底是怎么把人活活磨死的~
人肉粉碎机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舂(chōng)到底在干什么~
很多人以为舂米就是拿着小木棍在石臼里捣几下,弄出白米煮饭,这种理解完全错了。在没有电力、没有蒸汽机的古代,粮食脱壳是极其繁重的重体力劳动。
《汉书·刑法志》里对这种刑罚有非常精准的定义:
“当墨者,髡钳为城旦舂。”
这句话的信息量非常大,汉代的刑罚体系讲究男女对等,城旦是男犯人,任务是修筑城墙,起早贪黑搬砖,舂则是女犯人,任务就是舂米。
这不仅仅是劳动分工,更是刑罚等级的对标。修长城会累死人,舂米一样会累死人。
受刑的女子,手里拿的不是厨房里的小木杵,而是几十斤甚至更重的石杵或硬木杵。她们面对的也不是一小碗米,而是堆积如山的谷物。
她们必须用全身的力气,甚至要借助杠杆原理,不停地踩踏或砸击,利用巨大的摩擦力给粮食脱壳。
这不是劳动,是苦役。
史料记载,这种刑罚是有严格KPI(定额)的。一旦完不成当天的定额,等着她们的就是鞭刑。
试想一下,一个身体瘦弱的女子,在营养严重不良的情况下,每天要重复数千次高强度的机械动作。腰肌劳损、椎间盘突出是起步价,更常见的是内脏下垂和严重的妇科损伤。
这不是在做饭,这是把人当成牲口,用血肉之躯去对抗坚硬的谷壳。
剃光头、戴铁圈
如果在高强度的劳作下,还能保留一丝尊严,或许还有人能咬牙挺过去。但舂刑最诛心的地方在于,它在物理摧残之前,先进行精神屠杀。
回到刚才引用的《汉书》原文,注意那两个字:“髡(kūn)钳”。
这才是舂刑的完整形态。
髡,就是剃光头发。在“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古代儒家社会,头发不仅仅是审美,更是伦理道德的延伸,是作为人的标志。
把一个女子的头发剃光,等于直接剥夺了她作为正常女性的社会身份。她不再是某人的女儿、某人的妻子,她是罪人,是异类。
那钳呢,就是用铁束住脖子。说得通俗点,就是给犯人戴上像狗项圈一样的铁刑具。
想象一下那个画面:
一群曾经可能也是良家妇女,甚至出身名门的女子,头发被剃得精光,脖子上挂着沉重的铁圈,身穿红色的囚服(汉代刑徒多着赭衣),在监工的呵斥声中,如同行尸走肉般机械地捣着米。
铁圈磨破了脖颈,汗水流进伤口,发出腥臭味。光头在烈日下暴晒,没有片刻停歇。
这种羞辱感,是不是比杀头更难受。对于古代看重名节的女子来说,这种社死是伴随终身的。即便后来遇到了大赦天下,你长出来的头发、你脖子上的疤痕,也会提醒所有人:这个人,曾经是个囚徒。
戚夫人的血泪控诉
说到舂刑,有一个绕不开的名字——戚夫人。
大家对她的印象往往停留在最后惨烈的人彘结局,但在被做成人彘之前,她遭受的正是标准的舂刑。这一段历史,被司马迁在《史记·吕太后本纪》里记录得清清楚楚。
刘邦死后,吕后掌权。她没有立刻杀掉情敌戚夫人,而是下了一道命令:
“吕后最怨戚夫人及其子赵王,乃令永巷囚戚夫人,而必髡钳之,令舂。”
看,又是髡钳。曾经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擅长“翘袖折腰之舞”的戚夫人,被剃光了那一头秀发,戴上了刑具,扔进了永巷(也就是后来的暴室,专门囚禁宫女的地方)去舂米。
这种巨大的落差,足以逼疯任何人,戚夫人一边流泪一边舂米,唱出了那首著名的《舂歌》:
“子为王,母为虏。终日舂薄暮,常与死为伍。相离三千里,当谁使告女。”
这一首悲歌,其实就是所有受舂刑女子的真实写照。
“终日舂薄暮”,是从天亮干到天黑,没有尽头。而“常与死为伍”是说周围的人随时会倒下,自己也徘徊在死亡线上。
戚夫人这首歌,与其说是求救,不如说是绝望的呐喊。她不仅在身体上承受着苦役,心理上更承受着从皇妃到奴隶的毁灭性打击。
吕后之所以选择舂刑,就是因为她懂人性。直接杀了一个人太便宜了,让她在最脏最累的角落里,看着自己的尊严一点点粉碎,看着自己美丽的容颜枯槁,这种折磨才叫“杀人诛心”。
仁政背后的残酷真相
很多人知道汉文帝是千古仁君,他最出名的政绩之一就是废除肉刑。起因是缇萦救父,感动了皇帝。于是汉文帝下令,废除黥(刺字)、劓(割鼻)、刖(砍脚)等肉刑。
这听起来是文明的巨大的进步,对吧?
但我们翻看《汉书·刑法志》的后续记载,会发现一个令人细思极恐的细节。肉刑废除后,替代方案是什么呢?
死刑还是死刑,而原本要被砍脚、割鼻子的重罪,很多都被转化为了城旦舂或者是加长版的劳役,外加鞭刑。
结果出了大问题。
以前砍个脚,虽然残疾了,但只要止血得当,人还能活。现在改成了高强度的苦役加鞭打,很多犯人根本扛不住。特别是鞭刑,打得皮开肉绽后还要去干脏活,伤口感染,死亡率极高。
班固在《汉书》里一针见血地评价这段时期的刑罚改革:
“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之。”
表面上有了宽轻刑罚的美名,实际上是在变相杀人。
在这个背景下,舂刑变得更加可怕。它成为了替代死刑的一种慢性死刑。对于女性犯人来说,如果被判了舂刑,某种意义上就是拿到了一张通往地狱的单程票。
这种刑罚的残酷性在于它的隐蔽性。
它没有凌迟那么血腥,没有车裂那么震撼,它只是让你干活,不停地干活。它榨取你身体最后的一丝价值,直到你像那个用废了的石杵一样,被无声无息地丢弃。
老达子说
站在现代文明的视角回头看,舂刑之所以让人不寒而栗,是因为它精准地击碎了人类生存的两个底线:身体的极限和尊严的底线。
在古代皇权的逻辑里,罪犯不再是人,而是工具。
对于女性而言,这种工具化尤为彻底。男性犯人修城墙,好歹还能在这个国家的防御体系上留下一块砖;而女性犯人日复一日的舂米,生产出的粮食供养着统治阶级,而她们自己,却在这个过程中耗尽了生命。
那些史书缝隙里的女子,没有名字,只有代号。她们是刑徒,是舂人。
很庆幸我们走出了那个把人当牲口的时代,庆幸法治文明的进步,让我们不再需要通过摧毁一个人的尊严来彰显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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