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液4秒过敏,8分钟没人管,她走了。
2月13号下午三点出头,湖南益阳一家医院急诊科,27岁的王女士开始输液。药是头孢曲松钠,医生没让她做皮试,也没多问以前有没有过敏史。刚挂上没几秒,她突然说头晕、恶心,手抓着输液架,站都站不稳。旁边家属喊护士,声音都变了调。
监控里看得清清楚楚:她喊第一声到被抬进抢救室,整整八分钟。中间有人拔针,有人跑去找担架,有护工在走廊来回问“医生呢”,有护士站在分诊台低头看手机。没有一个人给她打肾上腺素,也没有医生冲进来。黄金四分钟,没人到场。不是来不及,是没人到。
她最后没醒过来。医院第二天给了11万,说是“人道补偿”。签的是“自愿接受,不再追究”的协议。家属想看看人,被拦在太平间外面。护士说“按流程要等调查完”,可连病历都没让他们封存。电子系统里,过敏史那一栏空着,只写了“否认”,底下没签名,也没复述确认录音。
这事真不是怪哪个护士懒、哪个医生迟。查了卫健委公开数据,那家医院急诊科配了6个护士,轮班管32张床位。当天排班表显示,事发时段只有1个护士在输液区,另2个在抢救室处理前一个病人。没人替补,也没预警铃——输液椅边上连个紧急呼叫按钮都没有。HIS系统里,头孢曲松钠的用药弹窗根本没设,更别说自动标红过敏高风险患者。
皮试到底该不该做?不是所有头孢都强制,但《2023年抗菌药物指南》写得明白:首次用头孢曲松、或以前对青霉素类过敏的,必须评估皮试必要性。医院拿不出评估记录,也说不出依据。问护士,她说“以前都这么用,没出过事”。可没出过事,不等于不会出事。
她留下一个5岁的孩子。孩子还不懂什么叫“过敏性休克”,只知道妈妈去打针,再没回来。律师说,这种补偿协议签了,后续走医疗损害鉴定就难了。当地医调委拖了五天才受理,材料收走后就没下文。
我翻了三份不同来源的急诊操作规范,每一份都写着“危重症5分钟内到场”。可监控时间戳打在那儿,15:03:22她捂胸口,15:11:45才被推进抢救室。差的不是两分钟,是整套响应链条断了环——问诊没问出风险,用药没拦住风险,出事没压住风险。
有人说基层医院难,人少事多。可难不能成为空白的理由。别的市已经开始试点电子病历强制语音复述过敏史,输液椅装一键报警器,连社区药店都能扫码建过敏档案。而这里,还靠人记、靠人喊、靠人猜。
赔偿款打到了账上,银行短信来了,字很小。
孩子今天去幼儿园,老师问妈妈怎么没来开家长会。
太平间门关着,钥匙在总务科抽屉里。
监控硬盘还存着那天的八分钟,没人导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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