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注销公告
绍兴市新昌县城区中心学校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书面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2026年2月12日
来源:今日新昌
小编的工资就靠你们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