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考核指标的设置,都绕不开一个根本问题:我们想让派出所成为什么?
派出所不是刑侦支队,不以破大案为唯一使命;不是巡特警大队,不以快速反应为全部职责。派出所的核心职能,写在那句朴素的话里——“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翻译成更直白的语言:发案少是本事,秩序好是脸面,群众满意是饭碗。
这句话听起来简单,落地却极难。因为它指向的不是短期的“战果”,而是长期的“生态”;不是显性的数据,而是隐性的感受。而这些,恰恰是最难被量化的。
所以,考核指标设置的第一条原则,不是“如何量化”,而是“先问方向”——我们鼓励什么,就会得到什么。如果我们鼓励破案数,基层就会把资源投向易破的小案,而忽视那些耗时耗力却关乎民生的“疑难杂症”;如果我们鼓励信息采集量,基层就会填满数据库,却未必在意这些信息是否真实、是否鲜活、是否服务于实战;如果我们鼓励出警速度,基层就能把三分钟到场变成硬指标,却可能牺牲现场处置的细致与耐心。
考核不是照妖镜,是指挥棒。挥向哪里,队伍就会走向哪里。
好的考核体系,应当像一座金字塔,从下往上依次是“底线指标”“基线指标”“高线指标”。
底线指标,是“不能做什么”。执法不规范、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发生重大执法过错、引发重大负面舆情——这些是一票否决的红线。底线指标不是用来“争优”的,是用来“保底”的。守住底线,才有资格谈其他。
基线指标,是“必须做什么”。接处警是否及时、案件受理是否规范、巡逻勤务是否落实、基础信息是否更新——这些是派出所运转的基本盘。基线指标不宜过多,宜采用“负面清单”或“达标制”而非“排名制”。只要做了、做规范了,就是合格。不必让所有派出所都在同一赛道上争第一,那只会催生内卷和造假。
高线指标,是“做得更好是什么”。这才是考核真正应该发力的地方。但“更好”不等于“更多”,更不等于“更快”。辖区入室盗窃案件连续三个季度同比下降、一个曾经高发的纠纷警情区域实现“零复发”、社区民警被居民联名挽留——这些是真正的成绩,却很难塞进一张打分表里。高线指标的设计,应当从“计件制”转向“案例制”,从“数据排名”转向“实效评价”。
一位基层所长说得直接:“我不怕考核严,就怕考核偏。你给我定破案指标,我大不了多抓几个小偷;你给我定群众满意度,我哪怕多跑断腿也愿意。可你别今天让我抓破案,明天让我降警情,后天又怪我投诉多——这就像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还要马儿不踩庄稼。”
当前派出所考核的一个深层问题,是评价主体的单一化。
绝大多数考核指标,由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由上级机关采集数据、由上级职能部门评分。这是一个完全封闭的内部循环。而派出所工作最重要的服务对象——辖区群众——在考核体系中几乎处于“失语”状态。
某地曾做过一次对比实验:同一个派出所,内部考评得分名列前茅,辖区群众安全感调查得分却低于全区平均水平。进一步调研发现,该所“破案率”确实高,但大量精力用于打击处理,社区防范和矛盾化解投入不足。居民的感受是:“警察很忙,但见不到人;案子破了,但新的案子还在发生。”
这不是个案。它揭示了一个朴素的道理:派出所好不好,最终要由辖区群众说了算。发案少了,群众最清楚;出警快了,群众最直接;办事方便了,群众最有发言权。把评价权部分交还给服务对象,不仅能矫正考核的偏差,更能倒逼基层真正转向“人民满意”的目标。
当然,“群众满意度”本身是一道难题。简单的电话回访容易流于形式,粗暴的“不满意扣分”可能导致诱导评价甚至造假。更可行的路径是:将群众评价作为“校正系数”而非“直接分数”,用于对内部考核结果进行再平衡;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常态化、低利害的抽样调查;在社区警务室设置意见收集渠道,让“沉默的声音”被听见。
城市核心区的派出所和偏远农村的派出所,承担的职能、面对的矛盾、群众的期待截然不同。用同一套指标体系去衡量,既不科学,也不公平。
城区派出所警情量大类杂,非警务活动占比高,群众对出警速度、办事便捷度敏感;农村派出所辖区面积广,警力配置薄,邻里纠纷、土地矛盾是主要警情类型;治安复杂地区的派出所面临高发的侵财类案件压力;新建城区的派出所则更多承担人口管理、反诈宣传等基础工作。
差异化的指标设置,不是制造不公平,恰恰是为了实现实质公平。给甲派出所多加权“治安整治成效”,给乙派出所多加权“矛盾化解深度”,给丙派出所降低“出警速度”权重、提高“社区熟悉度”权重——这需要上级部门真正下沉调研,而不是坐在办公室发表格。
一位山区派出所所长曾这样抱怨:“我们所有六个人,管辖面积两百平方公里,平均出警距离四十公里。区局考核出警速度,我们永远垫底。可我们的群众从没抱怨过警察来得慢,他们知道路远。每次考核通报出来,年轻民警都抬不起头。”
考核不该让人抬不起头。考核应该让人知道:你做对了,你在进步,你被看见。
当前考核体系的另一个普遍问题,是“重结果、轻过程;重排名、轻改进”。
每月通报、每季排名、年度评优,分数一出,考核就结束了。得分高的单位领奖,得分低的单位表态,然后呢?那些低分背后反映的能力短板、资源缺口、机制障碍,谁来分析?谁来弥补?
好的考核,应当是诊断工具,不是淘汰工具。一个派出所群众满意度长期偏低,究竟是因为出警态度不好,还是因为警力不足导致响应太慢,抑或是辖区治安长期未改善导致群众焦虑?这些需要深入解剖,而不是简单扣分、通报、问责。
考核的终点不是排名,是改进。得分低的,要知道差在哪里、该怎么补;得分高的,也要知道哪些是偶然因素、哪些是可复制的经验。考核部门应当从“裁判员”转型为“教练员”,带着数据去基层,帮派出所一起找原因、想办法、配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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