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里,最让人后悔的就是把钱花在没必要的地方。80%的家属一开始选律师要么看价格要么看名气,着急签全案委托,连律师是不是亲自办都没搞清楚,最后出庭的可能是刚执业没两年的新人,典型货不对版。其实刑事案件三个阶段的重点完全不同,钱要花在刀刃上才有用。
侦查阶段,嫌疑人的口供直接决定后续案件走向——确定的事肯定说,不确定的别乱讲,不是自己的事更不能说。但这阶段律师主要是会见、申请取保,要是案件不紧急,不用急着全阶段委托。真正关键的是检察院阶段,这时候所有证据都向律师公开,公安机关收集的所有证据律师能看,检察官也靠这些定罪名和刑期。是诈骗罪还是帮信罪?判十年还是能缓刑?律师能提交材料说明该定轻罪而不是重罪,甚至找证据不足的点——比如本来要五个证据定罪,现在只有三个,就该向检察官提出来。更重要的是,这阶段能跟检察官谈认罪认罚,要是错过这个窗口期,到法院再谈从轻幅度就小了。很多经济犯罪需要退赃退赔,经济紧张的话选检察院阶段最明智,因为这里性价比最高,律师能全面审查证据,提轻罪辩护、证据不足的意见,甚至达成量刑建议后,法院阶段可能不用再请律师。
审判阶段呢,大部分轻罪案件在检察院已经谈好量刑建议,再找表演型律师意义不大。尤其是认罪认罚制度下,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基本就是最终结果,要是律师在检察院阶段把问题解决了,后面阶段根本没必要花冤枉钱。别一次性交三个阶段的钱,毕竟前面阶段解决问题了,后面的钱就白花了。
刑事案件的钱要花在关键节点——检察院阶段才是定乾坤的地方,把钱集中在这里,既能帮嫌疑人争取最优结果,又不会浪费积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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