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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简介

北京交通大学

创办时间:1896年

办学层次:全日制公办本科

学校类型:理工类

主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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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部分)

北京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双一流”建设高校

北京交通大学作为交通大学的三个源头之一,历史渊源可追溯到1896年,前身是清政府创办的铁路管理传习所,是中国第一所专门培养管理人才的高等学校,是中国近代铁路管理、电信教育的发祥地。1917年改组为铁路管理学校和邮电学校,1921年与上海工业专门学校、唐山工业专门学校合并组建交通大学。1923年交通大学改组后,学校更名为北京交通大学。1950年学校定名北方交通大学。毛泽东主席题写校名,著名桥梁专家茅以升任校长。1952年学校改称北京铁道学院。1970年恢复“北方交通大学”校名。2000年与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由铁道部划转教育部直属管理。2003年恢复使用“北京交通大学”校名。

学校在被称为“学府胜地”的北京市海淀区建有东西两个校区,总面积近1000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在山东省威海市建有威海校区,以中外合作办学为特色,占地面积1000余亩;各校区均具备完善的教学、科研设施,校园环境优美。在河北省黄骅市建有北京交通大学海滨轨道交通综合研发实验基地;在北京市丰台区打造国际一流的轨道交通“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基地;在河北省唐山市成立唐山研究院,着力打造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的示范区;建有深圳研究院、长三角研究院以及威海研究院,为拓宽社会资源,推动学校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做出积极贡献。目前,雄安校区已开启大规模建设,学校一校多区协同发展进入崭新阶段。

学校学科实力雄厚,学科建设水平持续提升。首轮“双一流”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智慧交通”一流学科领域建设成效显著,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深入推进。学校在国内外知名的学科排行榜中稳步提升,15个学科入围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交通运输工程学科6次排名世界第一;17个学科入围U.S.New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12个学科进入QS世界顶尖学科排名;24个学科入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交通运输工程、系统科学继续蝉联全国第一;8个学科进入ESI前1%,其中,工程学、计算机科学进入世界前1‰。建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7个,工作站1个;有一级学科博士点2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9个。

学校把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作为提高办学实力的关键,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全校在职教职工3296人,其中专任教师2113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1519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2035人)。学校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8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6人,各类国家人才计划入选教师84人,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2人。

学校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成绩斐然,为国家与行业发展培养了大量人才。学校有博士生3489人、硕士生10712人、本科生17105人,来华留学生全年累计1867人,成人学生5179人学生就业率保持在95%左右,本科生深造率超过70%,学校首批获评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学生艺术团排演的大学生版《长征组歌》和原创话剧《茅以升》已成为学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载体。学校体育运动蓬勃发展,高水平运动队和普通学生代表队成绩斐然,2024年获全国冠军7项、亚军7项、季军3项,北京市冠军38项、亚军35项、季军41项。

学校把加强合作交流作为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途径。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与美、英、德、法等52个国家的273所大学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积极传播中国文化,在巴西坎皮纳斯建有孔子学院;发起成立可持续交通全球大学联盟,加入国际铁路联盟、国际铁路合作组织和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成为中俄交通大学校长联盟、中国-东盟轨道交通教育培训联盟、UIC高速铁路高校联盟牵头单位,不断提升国际铁路领域影响力和话语权;加强国际科研合作,牵头成立中美、中俄、中英和中印尼高铁研究中心。充分发挥校友会、基金会、董事会作用,与交通、信息、能源行业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等近400家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董事单位达85家;海内外校友组织65家;北京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获评4A级社会组织。(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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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2025招生参考

2025北京交通大学章程重点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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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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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北京交通大学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符合录取各项要求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调档考生将全部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调档比例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和分专业。分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分。承认投档成绩中所含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

第十六条若录取和分专业时出现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级招办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数排序录取。对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符合各项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

第十七条设计学类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只设英语。所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合作院校均为英语国家院校,大量课程为全英文授课,专业课采用全英文教材,要求较好的英语基础。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八条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指导意见中第一条列出的六类疾病者不予录取;所有艺术类专业、交通运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无色盲,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纳米材料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

第十九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根据相应省份的安排实行征集志愿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相应省份的安排实行征集志愿录取。

第二十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第二学士学位等各类型招生按照相应的招生简章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民族班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根据有关文件,考生的投档成绩不得低于学校普通类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提档线下40分。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考生若高考所在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区,所报专业应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二条各类型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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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近三年在浙江平行录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