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新疆产废情况

据初步统计,2025年新疆危险废物产生量约761.00万吨(包历史遗留石棉废渣206.06万吨)。

企业自行利用处置量545.35万吨委托利用处置量281.95万吨,贮存量23.71万吨。产生量前五的类别依次为:HW11-266.24万吨(34.99%),HW36-206.08万吨(27.08%),HW08-110.49万吨(14.52%),HW35-55.23万吨(7.26%),HW48-26.61万吨(3.50%)。

二、危废企业整体运营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区危废处理企业77家,经营规模1398.92万吨/年,其中:焚烧填埋4家,资质规模43.59万吨/年;水泥窑协同4家,资质规模36万吨/年;综合利用单位69家,资质规模1319.33万吨/年。另有危废收集单位120家,资质规模87.18万吨/年。

从综合利用类别分析,全区HW08资源化企业27家,综合利用能力800.19万吨

HW11(含煤焦油)资源化企业20家,资质规模374.14万吨

HW48(含电解铝大修渣、炭渣、铝灰等)资源化企业7家,资质规模68.49万吨

铅蓄电池和含铅废物资源化企业2家,资质规模31.06万吨

废酸资源化企业5家,资质规模15.6万吨

废催化剂资源化企业6家,资质规模6.68万吨

其他类型资源化企业2家,资质规模23.17万吨

2025年,危废企业实际处理307.16万吨,整体负荷率21.96%

其中焚烧填埋企业处置7.01万吨,负荷率16.08%

水泥窑协同企业处置8.56万吨,负荷率23.78%

资源化企业处置291.59万吨,负荷率22.10%

19家企业全年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

年末贮存量较大的有HW08-8.15万吨、HW48-4.82万吨、HW11-4.11万吨、HW17-2.91万吨、HW34-1.09万吨、HW21-0.57万吨、HW18-0.25万吨。

从全区层面分析,部分类别的资源化利用能力存在过剩情况,包括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主要为含油污泥、废油基岩屑、废机油)、HW11精(蒸)馏残渣(主要为化工废液、废煤焦油)、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主要为大修渣、铝灰、炭渣)等,综合环评审批已经建设但未取证项目的情况来看,上述类别的相关经营项目仍在陆续建设存在同质化竞争的趋势

从区域层面分析,乌鲁木齐市、博州、喀什地区、巴州、和田地区等地焚烧灰渣含垃圾焚烧飞灰)、工业杂盐产生量大,利用能力相对不足,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较高。

三、项目投资建议

为进一步引导优化我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推动我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建议社会资本投资重点关注下列内容:

(一)鼓励建设类

焚烧灰渣垃圾焚烧飞灰)等以填埋为主危险废物的高标准利用项目

现有危废企业对落后工艺设备提标升级改造延伸产业链的高标准改扩建项目

现有综合处置企业建设集物化、焚烧和填埋处置以及再生利用等于一体的技术先进、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利用处置项目

(二)谨慎建设类

除“鼓励建设类”之外的其他危废项目建议谨慎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处置(包括焚烧、填埋)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类项目;

能力明显过剩的利用类项目重点为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主要为含油污泥、废油基岩屑、废机油)、精(蒸)馏残渣(主要为化工废液、废煤焦油)、有色金属冶炼废物(主要为大修渣、铝灰、炭渣)、废铅酸蓄电池、废包装桶、废催化剂等利用类项目,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项目等。

建议投资者理性判断我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在投资危废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时,应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防范投资风险。

信息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