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怒斥:“孩子病是在学校得的,你老师就不能送医?”现实告诉我们,责任分清,方为王道。

这是一件关于责任划分的典型案例,与教育界同仁共享。对将开学时处理相关案例也有一个借鉴。

一位教师网友分享,他们学校科任老师上课时,一位学生说很不舒服,趴在桌子,这名科任老师用手摸了摸孩子的头,觉得有些烫,所以就通知了班主任。

班主任看了看孩子的情况,打电话给家长,让家长尽快赶到学校接孩子去看。

但是这一名家长在上班,估计当时在忙,于是就对班主任说:“早上送去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这个时候就感冒了?能不能帮忙带到医院去。”

但是班主任拒绝了,因为班主任觉得只是一名教育工作者,不是孩子的监护人,若是有什么责任承担不了。

这位家长发火了:“都已经是这么熟悉的人了,让帮忙带到医院去看,这样子的忙也不肯帮吗?教师都是在推卸责任。”

班主任建议家长通知家里的其他人来接,家长不耐烦的把手机挂掉。

其后班主任安排医务室的人员来看,得出的结论是,要送去医院确认一下具体的原因。如果家长迟迟不来,经过电话确认,就打120送去医院,费用暂时由学校来垫,其后家长补上。

一,从家长角度看

也许已经教了这一位学生有两年了,也算是家校之间有了一定的交情。

所以家长接到电话时,工作非常繁忙,或者是正在参加某些很重要的会议,被打扰,觉得无法分身,所以提出让教师帮忙送去附近医院。

这是基于一个家长的角度上去看待这件事,就好像孩子不舒服了,家长让亲戚帮忙送一趟是一样的。

所以班主任拒绝了他的要求以后,家长表示非常不高兴,认为老师是在推卸责任。一有什么事情就推给家长。

二,从教师的角度

首先,科任教师发现孩子不舒服,第一时间通知班主任,这样的做法是正确的。

因为并不是所有科任老师都有家长的联系方式,与家长联系更为密切的,还是每个班级的班主任。

班主任在这件事情上的做法,个人认为也是正确的。

作为班主任,作为一名教师,在学校里面有监护孩子安全和教育知识,传道授业的责任。

但是孩子如果有出现身体健康方面的问题,教师不是第一监护人。自然不能够自作主张的送孩子去医院。

这个不是讲人情的时候,如果在送医的路程当中,孩子有出现了什么危险,那这个责任该如何划分?

教师由于专业知识的受限,对孩子身体健康方面,其实并不了解,也不知道如何保证,所以唯一能做的就是通知学校的医务人员。

学校医务人员经过判断,明确了,与家长沟通后,若家长迟迟不愿意赶过来,或无法赶过来,就打120直接送医。

所以按照程序上来讲,在这一件突发事件的处理上,学校的两位教师和校医都没有做错。

教育界同仁们,你们同意以上的处理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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