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27岁女子输液4秒过敏,黄金4分钟急救缺位,年轻生命戛然而止;19岁大学生陶兰输注头孢曲松钠后过敏休克,拔针自救、呼救无门,最终不治身亡。两起悲剧如出一辙,更让人心寒的是,两家医院均坚称诊疗合规,拒绝认错、拒绝道歉,只愿以“人道主义补偿”草草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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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逝去,换来的不是反思与愧疚,而是冰冷的责任推诿。家属要求封存病历、查看监控、直面过错,却屡屡受阻;一句真诚的道歉,成了家属遥不可及的奢望。这不是偶然,是对生命的漠视,更是对法治底线的践踏。
《民法典》明确保护患者生命健康权,医疗机构未尽诊疗义务、违规操作,需承担相应责任;隐匿病历、急救失当,更可直接推定过错。但在这两起事件中,法律条文仿佛被束之高阁,看不到对公民权利的敬畏,看不到对生命权的尊重。医院手握专业优势,却用“合规”盾牌回避责任,让公平正义在医患之间失衡。
医疗的本质是公益,“为人民服务”不是口号,是把患者安全放在首位,是犯错后敢于担当。可从陶兰案到益阳女子案,相似的悲剧反复上演,相似的推诿如出一辙,看不到医疗公益化的实质改进,看不到行业自省的诚意。
道歉不只是姿态,是对生命的告慰,是法治精神的体现。当医院只谈赔偿、不认过错,当诊疗规范沦为免责借口,受伤的不只是逝者家属,更是整个医疗行业的公信力。
我们期待真相大白,期待责任落地,更期待每一家医院守住法治与良知的底线——不辜负患者的信任,不亵渎生命的重量,让医疗回归救死扶伤的初心,让法治真正守护每一次就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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