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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筑牢森林防灭火安全防线,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近日,梅江区森防办、应急管理局通报了一起发生在城北镇的森林防火区违规野外用火案件,以警示全社会严守森林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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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下午,梅江区城北镇居民李某为处理住所旁的蜂窝,在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审批、未办理任何合法用火手续的情况下,在林地违规野外用火熏烧蜂窝,不慎引发火情。经当事人及周边群众合力扑救,明火被及时扑灭,未造成大范围林木损毁及财产损失。

经核查,李某的行为已违反《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构成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违规行为。鉴于李某案发后主动报告情况、积极参与火情扑救、全力配合调查工作,且认错悔错态度良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城北镇人民政府依法对其作出从轻处罚决定:责令李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分,并处罚款1000元。

当前正处于森林防火关键时期,林区植被干燥,野外用火风险极高。梅州市森防办、应急管理局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无小事,野外用火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做好防火措施。对于未经审批擅自野外用火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若行为构成犯罪,将直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共同守护林区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