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女子在饭店点了一份水煮肉片,吃了几口发现有纸,顿时火冒三丈。店员客气地说给她退了,可女子不依不饶,非要让店员“尝尝这是不是纸”。店家忍不住说了一句“你咋唬啥,大过年的”,这下彻底点燃了女子的怒火,双方当场爆发激烈争吵。同桌男子劝都劝不住,最后也爆发了,对着女子吼了起来。这件事传到网上后,网友吵翻了:有人说店家态度有问题,有人说女子太能闹。今天咱们就聊聊,遇到饭菜有问题,到底该怎么维权才不“吃亏”?

一、水煮肉片吃出纸,女子非要店员“尝尝”

据中安在线2月20日报道,山东一家饭店里,客人正在用餐,气氛安静平和。突然,一个女子的吼声打破了宁静:“你这个水煮肉片怎么有纸?”

大家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纷纷寻声望去。

女子怒火中烧,大声叫喊着:“有纸你过来看看,要不你尝尝口味!”

一个戴眼镜的女店员看到女子气势汹汹,赶紧答应了一声,让一个男店员去那桌看看情况。

男店员快步走到桌前,还没等开口,女子就气呼呼地说:“你尝尝这个口味是不是纸?”

男店员看了一眼,说不太像吧。

女子立马质问:“那你觉得是啥呢?你尝尝这个口味,到底是不是纸?”

戴眼镜的女店员一看女子不依不饶、大吵大闹,担心影响其他正在吃饭的客人,赶紧上前礼貌地说:“我给您退了,行吗,姐?”

可女子也不知怎么了,就揪着让对方尝尝那个纸,坚持让店员尝一口。

这时,站在柜台里的老板终于忍不住了,说了一句:“你咋唬啥,大过年的。”

女店员再次问女子:“我给您退了行吗?”

女子听到这话,彻底暴怒了,歇斯底里地喊:“我咋唬啥,你说我咋唬啥?你就说我咋唬呗,干什么在咋唬啊……”

店家的母亲端着托盘出来想劝劝女子,结果双方发生了口角。老太太气得把托盘往地上“砰”地一扔,上前就和女子吵了起来。

女子站起来与店家激烈争吵,情绪十分激动。和她同桌的男子实在看不下去了,劝她说:“别喊了。”

女子依然大吼大叫,男子劝了两句,再也忍不住暴脾气了,彻底爆发,和女子对着吼了起来……

网传视频到这里戛然而止,也不知道结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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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权还是闹事?女子的做法已经“跑偏”了

这事传到网上,网友们吵得不可开交。

有人说店家活该,饭菜有问题还不让人说了?也有人替店家说话,说这女的太能闹了,退钱不要非要让人尝,这不是找茬吗?

其实咱们得分开看。

首先,饭菜里吃出纸,换谁谁不生气?搁我我也生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就是说,女子要求店家给个说法,这是她的正当权利,没毛病。

可问题出在哪儿呢?出在她维权的方式上。

店员第一次提出“给您退了”,这事儿其实就该翻篇了。可女子非要揪着“你尝尝这是不是纸”不放,这就有点过了。店员已经承认有问题,愿意退钱解决问题,女子的核心诉求已经得到了满足。她继续闹,图的到底是什么?

更关键的是,女子大喊大叫、情绪失控,已经影响到其他客人用餐了。这就不是维权了,这是扰乱公共秩序。

从法律角度说,消费者维权有个“合理性”边界。超出这个边界,就可能从“受害者”变成“侵权者”。比如影响他人正常消费、辱骂店员、干扰经营秩序,这些行为本身就可能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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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冷静才是维权的“杀手锏”

说实话,这件事里最让人唏嘘的是那个同桌男子。一开始他还在劝,让女子别喊了。可女子不听,最后把他也惹毛了,两个人对着吼。本来好好的一顿饭,吃成这样,图啥呢?

其实,遇到饭菜有问题,最聪明的做法是这样的:

第一步,拍照留证。把有异物的饭菜拍下来,这是证据。

第二步,叫服务员过来,心平气和地说“这菜里有东西,您看一下”。态度好点,语气平和点,一般店家都会积极处理。

第三步,谈赔偿。根据食品安全法,饭菜里有异物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可以要求退一赔三,或者赔偿1000元。这是法律给你的权利。

第四步,如果店家不认账、不赔偿,再考虑投诉到12315或者走法律途径。

整个过程保持冷静,有理有据,反而更容易解决问题。像这位女子这样,大吵大闹、情绪失控,最后店家给退款了她都不要,非要让人尝一口,结果把自己气够呛,还把同桌的人也惹毛了,这又是何苦呢?

店家也有不对的地方。那句“你咋唬啥,大过年的”,虽然听着是气话,但在那种情况下说出来,无疑是火上浇油。开门做生意,遇到客人投诉,态度好点、忍让点,很多时候就能把事儿平了。

说到底,维权不是比谁嗓门大,也不是比谁脾气暴。冷静沟通、依法维权,才是真正的“杀手锏”。你觉得呢?如果你是这位女子,你会怎么做?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你觉得店家该不该被投诉?女子的做法过分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