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福建莆田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进入公众视野。两名初中女生在路口扶起摔倒的骑行老人后,被老人起诉索赔22万余元,当地交警部门判定两名女生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这起案件将于2月26日在灵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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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最初传开时,女生的母亲郑女士向媒体讲述了事发经过。她说事发在当地一个无红绿灯的路口,老人骑自行车摔倒时,两个孩子刚好骑电动车路过,下车扶了人和车,全程没有发生碰撞。她还提到,孩子本来还在犹豫要不要伸手,是同伴说了一句扶吧不会有事,才上前帮忙,这件事之后,孩子留下了很重的心理阴影,再也不敢随便帮别人了。

这些内容传开后,很多人想起了过往不时出现的扶人反被索赔的事件,自然而然站到了两个孩子这边。有人指责老人讹诈好心的孩子,有人质疑交警的判定不公平,还有人说这件事之后没人敢再教孩子乐于助人,甚至有网友扒出老人的个人信息,把她当成讹人惯犯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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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完整的事发监控被公开,事件的全貌才完整呈现。监控内容和郑女士讲述的版本有一个关键出入:两个孩子确实在老人摔倒后上前帮扶,这个行为没有任何问题,但老人的摔倒,和两个孩子的骑行行为有直接关联。事发路口没有红绿灯,老人骑自行车沿直线行驶,前方一辆白色轿车从辅道左转出来,老人向右避让,刚和轿车错开还没稳住车身,两个孩子就骑着电动车从辅道左转过来。她们左转时没有靠右,直接开到了路口左侧,还违规载人,更重要的是,两个孩子都未满十六周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十六周岁。老人刚避过轿车,注意力还在右侧,突然看到左前方冲过来的电动车,情急之下猛捏刹车,车把失控连人带车摔在了地上。

很多人不知道,就算车辆没有发生实际碰撞,也可能构成交通事故。法律上,只要一方的违规行为和另一方的损害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就算没有接触,也要承担对应责任。交警的事故认定,针对的是孩子违规骑行的行为,和她们之后扶人的行为完全无关。至于很多人在意的22万索赔金额,也不是老人随口提出的。老人因摔倒住院12天,光医疗费就花了26700多元,若伤情被评定为十级伤残,按福建省相关标准计算,仅残疾赔偿金就有十二万多,再加上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总额到二十多万符合计算标准。而且起诉金额只是原告的主张,最终赔偿金额法院会按责任比例划定,孩子承担次要责任,通常只需承担20%到30%的赔偿,实际赔付金额远没有22万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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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里,两个孩子扶人的善意值得肯定,就算有潜在风险还是愿意伸手,这份心意很多成年人都未必有。但善意不是免责的理由,她们违规骑行的行为是事实,也和老人的摔倒有直接因果关系,承担对应责任是规则里本该有的公平。老人因事故受伤,提起诉讼主张赔偿也是她的合法权利。很多人一开始就凭着过往印象站队,把扶人和担责对立起来,却忘了先等完整的真相出来再做判断。

善意和遵守规则本就不冲突,比起急着站队发泄情绪,等一等真相才是对善意和规则最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