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大风新闻报道,陈女士读大学期间因超前消费申请网贷,就连400元的消费都通过“分期乐”平台分36期偿还。2020-2021年,她在分期乐平台累计借款13674元,五笔贷款显示年利率32.08%至35.90%不等,分期最长36期,月供最低仅18.23元。2022年8月,无力偿还的陈女士停止还款,逾期至今已超1000天。

催收人让亲友尽知她欠下网贷,抑郁缠身的她想结清债务。逾期前她已偿还1.1万元,但如今待还金额仍达1.5万元。

据悉,2020年陈女士就读于安徽一所民办高校,校园内分期乐推销人员口中的“低利息”,让她先后申请了五笔贷款:6800元(分36期)、1000元(分24期)、3500元(分36期)、400元(分36期)、1974元(分12期)五笔贷款显示年利率32.08%至35.90%不等,2022年8月,无力偿还的陈女士选择停止还款,逾期至今已超1000天。陈女士称,催收人让亲友和自己的爱人都知晓了欠款的事,对她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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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陈女士和分期乐平台沟通,计划偿还这五笔债务。但由于年化利率太高,陈女士希望能和平台协商解决。据悉,陈女士累计借款13674元,平台显示共需还款268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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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就陈女士所说的利率过高等问题联系分期乐平台,客服表示会有专人答复。截至发稿,记者暂未收到平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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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表示,依据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主张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应予调减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赵良善提醒,对于普通大众而言,应理性看待网贷,认清其高成本、高风险的本质,切勿将其当作日常消费、盲目救急的工具,坚决杜绝以贷养贷;同时要珍惜个人征信,避免频繁申请、多头借贷导致征信“花掉”,影响后续房贷、车贷及个人信用生活,真正应急可优先选择银行正规贷款、家人周转或自有储蓄,从源头远离网贷陷阱。

对于已出现多平台网贷逾期的人群,首先要立即停止以贷养贷,保持通讯畅通不失联,随后全面梳理各平台债务信息,区分是否上征信、是否持牌合规,优先偿还正规机构款项,对超监管红线的高额息费可依法拒绝支付;主动与平台沟通申请延期、停息或分期还款,遭遇暴力催收及时留存证据并投诉举报,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前提下合理规划收入,稳步还款逐步走出债务困境。

来源:青岛新闻网、纵览新闻、大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