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山晚报】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近期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通告明确,2026年3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电动车涉牌违法行为查处行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所有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取得并悬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号牌。

明确登记分类,把握时间节点

1.合规新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的车辆,正常办理登记上牌。

2.存量旧标车:2025年11月30日前购置的符合2018版国标车辆,仍可办理正式牌照。

3.过渡期车辆:2025年9月1日前购买的非标车,可申领过渡期临时号牌,使用有效期至2030年8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2025年12月1日起,全区范围内停止为旧标车办理登记。

登记方式灵活,材料容缺办理

✅ 已开通“电动自行车登记一件事”服务的电商平台支持线上购车、上牌一站式办理。

✅ 线下可就近选择登记服务点办理,需现场查验车辆。

✅ 2025年9月1日前购买的车辆,如发票、合格证遗失,可凭《个人承诺书》办理登记。

2026年2月28日前,对未登记上牌车辆以教育纠正为主。3月1日起,将开展涉牌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对无牌、假牌、套牌等行为依法查处。

请广大车主及时核对车辆状况,尽快办理登记手续,携手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 源: 奔腾融媒 新闻广播

编辑、校对: 王美玲、 任静

审核:刘志远、周建军、刘波、韩颖、白雪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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