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宝缘由

1928 年,孙殿英部队被收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六军团第十二军,这个时候,他的部队看似有了国民政府的编制,实则只是 “挂名而已”—— 南京国民政府刚完成形式上的南方统一,财政空虚,对非嫡系的杂牌军向来采取 “放任自流” 的态度,不仅不拨付正式军饷,甚至连最基本的粮食、弹药都不供应,孙殿英的上万部队,从根上就被南京政府 “抛弃”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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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孙殿英知道,如果自己不筹措军饷,手底下的士兵必然哗变,自己所有的积攒将一夕化为乌有。

那个时候,像他这种杂牌军队里大部分都是土匪,这些人可是有钱就是爹,为了维持自己的队伍开支,继续保持自己的军事力量,孙殿英决定盗掘清陵。

但是七月份,盗墓之事就曝光,溥仪联合满清宗室、各界名流向南京国民政府施压,不得已情况下,蒋介石开启军事法庭要审判孙殿英。

二、蒋介石为何害怕施压?

蒋介石是南京国民政府的首脑,清朝已经覆灭,为什么害怕一个已经覆灭王朝余孽的施压?

原因是多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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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当时南京国民政府是 1928 年中国唯一的「合法中央政权」,负有保护清室陵寝的法理责任。

1912 年清帝退位时,南京临时政府与清室签订了《清室优待条件》,这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其中明确约定:“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其宗庙、陵寝,永远奉祀,由中华民国酌设卫兵,妥慎保护”。此后北洋政府虽几经更迭,但始终遵守这一约定,为清东陵、清西陵配备卫兵守护;1928 年南京国民政府击败北洋军阀,形式上完成了全国统一,成为《清室优待条件》的法定继承者,自然也承担着 “保护清室陵寝” 的责任。孙殿英作为国民政府序列下的军队(彼时孙殿英归属于蒋介石麾下的第六军团),公然盗掘皇陵,本质是国民政府 “治军无方”,违反了法理约定。

如果此时蒋介石不审判孙殿英,从另外一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否认自己的合法地位,同时也承认了自己治军无方,约束不了手底下的人,是无能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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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蒋介石害怕盗案引发政权崩塌危机

①不想失去民心。1928 年 7 月东陵盗案曝光时,蒋介石的南京国民政府正处于最脆弱的阶段:1928 年 4 月,蒋才发动 “二次北伐” 击败北洋军阀张作霖,同年 12 月张学良才宣布 “东北易帜”,盗案发生时,南京政府仅完成了形式上的南方统一,北方仍被阎锡山、冯玉祥、李宗仁等地方军阀掌控,党内还有汪精卫等政敌伺机发难,此时财政空虚、军心涣散、民心未附。

而东陵盗案不仅涉及皇陵被盗,更涉及军队公然犯法、尸身受辱,这种突破人伦和法律底线的行为,直接引起了全国性的舆论谴责,如果不处理,全国人民一定会倍加职责,失去原本就涣散的民心。

②需要士绅等阶层支持,不想失去北方。溥仪联合的不仅是满清宗室,还有大量北洋遗老、传统士绅和地方乡贤—— 这些人虽无军权,但却是中国传统社会的 “中坚力量”,在地方治理、舆论引导、社会稳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南京国民政府作为新兴政权,本就与传统士绅阶层存在隔阂,而东陵盗案让这些人彻底站到了蒋的对立面:他们将盗陵视为 “对传统礼教的践踏”,认为南京政权 “离经叛道、不可信任”。若失去这部分人的支持,蒋的政权将在北方社会彻底失去立足之地,而北方本就是阎锡山、冯玉祥的势力范围,无异于 “把北方拱手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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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此时必须通过彻查盗案,向传统士绅阶层示好,挽回他们的信任 —— 哪怕只是表面功夫,也能避免这部分势力与地方军阀勾结,加剧北方的动荡。

三、为何11年之久

在这种高压情况下,如果处理不当,孙殿英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他只是一个小军阀,蒋介石如果非要弄死他,简直跟捏死一只蚂蚁一般,所以他思前想后,决定拿钱消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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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盗墓所得的朝珠、夜明珠、翡翠西瓜等送给了宋美龄、宋子文等人,但唯独九龙宝剑没有送出去。

而11年后,他才将九龙宝剑交给戴笠,让戴笠转交给蒋介石。

按理说当时孙殿英就可以把九龙宝剑给蒋介石,为什么非要等到11年后?

其实,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第一、太过敏感。

盗宝刚曝光,九龙宝剑太过敏感,送剑等于 “自锤罪证”。九龙宝剑并非普通珍宝,而是乾隆皇帝的陪葬御用品,刻九龙、嵌宝石,是皇权象征的国宝级文物,它的出现本身就是孙殿英盗掘皇陵的 “铁证”。此时若将九龙宝剑拿出送给戴笠,无异于主动向外界承认 “自己盗走了核心皇陵文物”,不仅会让军事法庭的调查无法敷衍,还会让蒋介石因 “收受赃物国宝” 陷入更大的舆论危机。

这个时候,对于九龙宝剑,蒋介石既不敢收,孙殿英更不敢暴露这柄剑的存在。因此他只能将九龙宝剑秘密藏匿,仅拿出夜明珠、翡翠西瓜、普通珠宝等 “次一级珍宝”,这些宝物虽贵重,但无 “皇权象征” 的特殊属性,既可以堵住高层的嘴,又不会成为 “实锤盗墓” 的致命证据,是彼时最稳妥的 “行贿选择”。

第二、主要是戴笠权力不够大,给不了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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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殿英把自己盗墓所得送给宋美龄等高管,是需要中间人的,他自己没这个人脉,而这个中间人就是戴笠,但是,戴笠这个时期权力不够大,在蒋介石面前的话语权不够重,把九龙宝剑拿出来给戴笠,戴笠允诺不了太多东西。

1929 年时,戴笠还只是国民党情报系统的中层干部,尚未组建军统,在蒋介石集团中话语权有限,此时他能为孙殿英做的,只是 “疏通司法程序、拖延审判”,远达不到 “为孙殿英争取军权、提供长期庇护” 的程度。对孙殿英而言,九龙宝剑是 “终极政治筹码”,要送就必须送给 “能真正决定自己命运的人”,或通过 “最核心的中间人” 送到蒋介石手中。

这个时候送这么贵重的礼物,显然有些浪费。

第三、孙殿英想以九龙宝剑为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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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1928 到 1939 年,他始终在蒋介石、阎锡山、冯玉祥、张学良等各方势力间反复摇摆,核心目的是 “保住自己的军队和地盘”:

1930 年中原大战,他先投靠阎锡山、冯玉祥反蒋,后又倒戈向蒋;

1933 年冯玉祥组织抗日同盟军,蒋介石担心孙殿英加入,才让戴笠拉拢他,许以察省主席职位;

1936 年西安事变后,孙殿英又一度与西北军、东北军联络,观望局势。

对这样的 “墙头草” 而言,九龙宝剑是他留给自己的 “终极退路”:如果与蒋介石集团闹翻,他可以拿着这柄剑投靠其他势力(如阎锡山、甚至日伪),作为 “投名状”;如果始终留在蒋系,这柄剑则是 “深化与核心靠山关系” 的最后底牌。

第四、生死关头

1939 年是孙殿英一生最艰难的生死关头,也是他必须送出九龙宝剑的核心契机。

此时他驻军豫北林县,身处日军、国民党军、八路军三方势力的夹缝中,处境岌岌可危:

日军不断威逼利诱,要求其投降,否则将出兵剿灭;

蒋介石对他始终心存猜忌,仅给予 “暂编第五军” 的虚名,不拨付军饷、武器,让其 “自生自灭”;

八路军在豫北开展游击战争,孙殿英的地盘不断被压缩,双方摩擦频发。

此时的孙殿英,唯一能依靠的只有蒋介石,

所以他这个时候才打算把九龙宝剑给戴笠,让戴笠转交给蒋介石。

他不亲自交给蒋介石,也是有原因的,最主要的是他没这个机会,蒋介石岂能是他相见就见的?

所以他只能通过戴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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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戴笠是蒋介石最信任的特务头子,既可以向蒋介石为他争取军饷、武器、正式编制,又能通过军统的情报网络,为他提供日军、八路军的动向,甚至在他与蒋介石产生矛盾时,为他 “说好话、打掩护”。

而这个时候,这把宝剑交给蒋介石,蒋介石也敢收了。

因为1939 年已是抗战时期,全国舆论的焦点是 “抗日”,对 11 年前的东陵盗案关注度大幅降低,此时送出九龙宝剑,政治风险远低于盗宝初期,蒋介石和戴笠也无需再担心 “舆论反噬”。

所以这就是为何孙殿英盗宝11年后,才将九龙宝剑转交给蒋介石。

只是很可惜,九龙宝剑最终也没能到蒋介石手里。

1939 年孙殿英将九龙宝剑交给戴笠后,戴笠本计划亲自将剑送往重庆,交给蒋介石,但因当时抗战局势紧张,豫北到重庆的路途凶险,戴笠便将剑交给自己的亲信马汉三暂时保管,待时机成熟再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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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马汉三见宝起意,将九龙宝剑私藏,后又为了保命,将剑送给了日伪特务头子川岛芳子;直到 1945 年抗战胜利,戴笠抓获川岛芳子,才追回这柄剑,此时距离孙殿英赠剑已过去 6 年。

1946 年 3 月,戴笠携带九龙宝剑乘飞机前往南京,准备将剑正式交给蒋介石,却在南京岱山遭遇飞机失事,机毁人亡,九龙宝剑也随飞机残骸焚毁,仅剩烧焦的剑柄和剑鞘,这柄象征皇权的国宝,最终落得 “剑毁人亡” 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