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公安的讯问笔录一定要签字,其实不是,只要你说的跟笔录写的不一样,或者不让你改、改不全,完全可以当场拒绝,一点问题都不会有。签不签是你的权利,不是义务。如果内容不符,不签对你来说是安全选择,要是你没做过这件事,难道要配合着把自己签成有罪状态吗?任何人说签了没事都是骗人的,口供一旦固定死,后面想改就很难;要是没固定,只剩下客观证据,定罪标准会高很多,你才有空间把事情讲清楚。我接触过600多起刑事案件,见过很多人笔录里把自己说死,但家属也别绝望,进了看守所不会只做1次笔录,后面还有多轮提审,有条件要尽早让专业刑事律师会见,告诉他们怎么面对讯问、核对笔录。

签字前一定要认真核对内容,确保和自己说的一致,有错误、遗漏或者意思不符,要及时要求修改补充,防止影响权益。比如小朱涉嫌盗窃案,笔录内容和他表述不一致,关键细节没记录,还有诱导,他拒绝签字合理合法。还要检查笔录有没有涵盖事件经过、细节、涉及人员等关键信息,缺失的要提醒记录人员补上。必须保证口供是自愿作出的,没受强迫威胁,要是有诱导、逼供情况——比如不让吃饭、睡觉、上厕所,要要求把遭遇记录在笔录里,不然也可以拒签,事后还能找督察部门反映。

第1次讯问笔录很重要,被讯问时要听清楚每一个问题,看清每一个回答,不要等讯问人员说“我总结一下”,他们总结的可能和你说的有出入,也不要嫌麻烦不看就签。不知道的问题就说不知道,就算沉默,也会如实记录。如果回答和记录不一致,直接拒绝签字。

很多人把签字当走过场,或者为了尽快结束问话就稀里糊涂签,这种想法很危险。签字在法律上意味着你确认内容真实,严肃性不亚于签商业合同。一旦签字,就推定为真实自愿,后面想翻供很难。比如有个诈骗案,起诉书指控主犯骗取数十万元,但有些款项是特定关系人之间的,性质有争议,可当事人早期笔录笼统承认骗钱,庭审时想区分辩解,法官会问“这些情况为什么之前没提”,这种解释往往苍白无力,草率签字会锁死辩护空间。

律师及时介入能扭转局面,家属别觉得笔录做完就没用了。律师会见能帮当事人厘清事实,比如区分每一笔款项是正常经济往来、情感赠与还是涉嫌欺骗,记忆模糊的就说记不清,不要勉强给不准确答案。律师会指导当事人,只有笔录和陈述完全一致且认可,才能签字;有误就改,不改就拒签并注明理由。签字不是被动画押,是主动声明,是自我保护的第1道防线,谨慎确认才能为辩护打基础。

要是遇到办案人员不公正,比如想办错案,该顶住就要顶住,该拒签就拒签,不然会遇到大麻烦。遇到逼供诱供,除了拒签,还可以向管教干警、驻所检察官反映,或者和同监在押人员说,这些细节关键时候能起大作用。

每一次签字都要清醒谨慎,这不是不配合,是对自己合法权益最负责任的捍卫。你的每一次签字,都值得用最大的清醒和谨慎去对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