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州,一对年轻夫妻,带着两个娃在桥上散心,本来看着挺和睦,没曾想几句话不对付吵了起来,越吵越凶,最后那男的直接失控,抓起怀里还没满周岁的小幼儿,扔到了桥下的河水里,孩子妈当场崩溃跳河救娃,场面乱成一团。

(本新闻信息来源于:法治进行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好好的一家人,出来玩,怎么就闹到这份上了?

据现场的路人说,这对夫妻看着也就二十多岁,小的那个孩子看着才几个月大,被爸爸抱在怀里,大的儿子大概四五岁,牵着妈妈的手。

一开始没人注意他们,就听见两人低声拌嘴,语气越来越冲,慢慢就变成了大喊大叫。具体吵的什么没人听清,大概率就是些家常琐事吧。

谁能想到,拌嘴能演变成伤人的事。那男的不知道被哪句话刺激到了,脸色瞬间涨红,眼神都变了,猛地就爆起。

他怀里还抱着小幼儿,没半点犹豫,双手抓起孩子的胳膊,就往桥外甩,孩子“哇”的一声哭还没落地,就掉进了桥下的河水里,溅起一大片水花。

孩子妈当时就傻站在原地,眼睛直勾勾盯着河面,也就一两秒的功夫,突然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喊,声音都破音了。

她什么也没想,连鞋子都没脱,扒开身边的人,纵身就从桥上跳了下去,眼里就只有水里的孩子。这大概就是母爱吧,危急时刻,连命都能豁出去。

那男的,看着老婆跳下去,愣了一下,估计也慌神了,迟疑了几秒,也跟着跳了下去,不知道是真的想救人,还是怕承担后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桥上就剩下那个四五岁的大儿子,孩子一边在桥上乱跑,一边哭喊着“救妈妈、救弟弟”,声音哽咽,听着人心都碎了。

周围的路人反应过来,都赶紧围了过来,没人敢耽误,全都忙着救人。

有个大哥,赶紧跑到桥边的草丛里,找了一根粗木头,使劲扔到河里,喊着让跳下去的三人抓住,别被河水冲走。

还有两个年轻小伙,二话不说,脱了外套就跳下河,朝着母子三人的方向游过去。河里的水不算浅,水流也有点急,救人的时候,两人好几次都被水流冲得打晃。

其实我挺佩服这些路人的,都是素不相识的人,却能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没有一点犹豫,这才是最该被称赞的人。

桥上的人也没闲着,有人报了警,有人喊着给河里的人加油,还有人蹲下来,试着安抚那个吓傻的大儿子,轻轻抱着他,拍着他的后背,说着“别怕,爸爸妈妈和弟弟都会没事的”。

还好,万幸的是,在大家的一起努力下,先把那个小幼儿抱上了岸。孩子被救上来的时候,脸憋得发紫,嘴里还呛着河水,一动不动,吓得所有人都心提到了嗓子眼。

有人赶紧给孩子拍背,顺着后背轻轻拍打,拍了几下,孩子突然吐出几口河水,紧接着就“哇”的一声哭了出来,那一刻,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随后,孩子妈和那个男的也被救上了岸。孩子妈浑身湿透,头发贴在脸上,上来之后就抱着小幼儿,坐在地上嚎啕大哭,一边哭一边骂那个男的,情绪彻底崩溃,怎么劝都劝不住。

那个男的,上来之后就蹲在一边,低着头,不说话,身上也湿透了,不知道是冷的,还是怕的。有人忍不住骂他,说他不是人,连自己的孩子都能下手。

没过多久,民警赶到把那个男的控制住,也安抚了孩子妈的情绪,随后把几人都带去了派出所,做进一步的调查。

这个男的,故意把自己的孩子扔到河里,算不算违法?会不会被判刑?他这样的行为,到底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其实不用多说,大家也能想到,这个男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而且涉嫌的罪名还不轻,大概率是故意杀人罪,哪怕最后孩子没事,他的行为也已经构成了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是孩子的爸爸,是不是就算失手,也能从轻处理?

其实不是这样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算是亲生父母,也不能非法剥夺孩子的生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个男的,是故意把孩子扔到河里的,他明知道桥下是河水,孩子那么小,掉进水里很可能会淹死,却还是实施了这个行为,主观上就有伤害孩子生命的故意,这就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最后孩子被救下来了,没有造成死亡的后果,是不是就不算犯罪了?

当然不是,这属于故意杀人未遂。

故意杀人未遂,就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但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比如这次,就是因为路人及时相救,才保住了孩子的命,这就属于未遂。

不过就算是未遂,也依然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是量刑的时候,会比故意杀人既遂轻一些,但最少也要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毕竟他的行为,已经严重危害到了孩子的生命安全。

这个男的行为,还涉嫌家庭暴力。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都属于家庭暴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他把孩子扔到河里,就是对孩子的残害,而且还吓到了大儿子,给两个孩子都造成了精神伤害,同时也伤害了孩子妈,这妥妥的就是家暴,后续孩子妈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自己和孩子。

真的无法理解这个男的行为。夫妻吵架很正常,有矛盾就好好沟通,就算再生气,也不能拿孩子撒气啊,那可是自己的亲生骨肉,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

孩子那么小,什么都不懂,他有什么错?

就因为夫妻间的矛盾,就要承受这样的危险,想想都让人后怕。要是路人反应慢一点,要是水流再急一点,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作为父母,既然生下了孩子,就要承担起抚养和保护他的责任,而不是把孩子当成发泄情绪的工具。未成年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他们的生命和权益,受法律的严格保护。

你觉得这个男的应该被重判吗?如果遇到夫妻吵架,你会怎么控制自己的情绪,避免伤害到孩子?要是你在现场,你会挺身而出救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