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行政处罚结果公告被公开曝光。一家来自济南的医疗科技公司,在参与德州某学校项目时“翻了车”。

被处罚的企业是山东硕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于济南市高新区鑫盛大厦。资料显示,其是山东省内唯一一家专业从事特殊教育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如此一家有优势的企业,却在参与2025年9月份宁津县启智学校(前身为:宁津县特殊教育学校)功能室购置安装服务项目A包的采购项目中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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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包含培训设备采购、智能教学系统采购以及多项教学器材采购、教室环境整体装修装饰等多项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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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该公司被发现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行为。虽然官方公告未详细披露具体违规细节,但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第七十七条主要针对的是提供虚假材料、围标串标、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情形。

根据处罚决定,最终对公司被处以采购金额(1214552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6072.76元

据了解,当时与该公司一同竞标的有:济南双欧商贸有限公司、山东轩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济南)、北京中盛普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前两家综合评审得分较低。后一家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该单位的投标报价(119.8万元)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认定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做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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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拼的应该是实力、方案和服务,而不是投机取巧。这起案例再次给所有参与采购的企业敲响警钟:底线不可破,诚信方能致远。试图“浑水摸鱼”的行为将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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