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三十年了,他要是死在外面,也该烂成一把土了。”
我爸赵振山夹起一筷子花生米,牙齿咬得咯吱作响,眼睛却盯着电视里花花绿绿的广告。
奶奶秦秀莲没抬头,只是用筷子轻轻敲了敲碗沿,声音不大,像庙里敲的木鱼。“吃饭。别胡说。”
我爸嘴里的花生米嚼得更响了,像是要把三十年的恨都嚼碎了咽下去。
我知道他说的是谁,那个我们家只存在于村里人唾沫星子里的“爷爷”。
那个男人像一口不上锁的破箱子,谁都能提一嘴,唯独在我家,连箱子盖都不能碰...
我们家有个禁忌。
这个禁忌是一个人,一个活在村里老人嘴里的男人。
他叫赵长顺。论辈分,我该叫他爷爷。
但我爸赵振山从不许我这么叫。他说:“你没这个爷爷,我也没有这个爹。”
话说出口的时候,我爸的脸绷得像一块风干的牛皮,眼睛里是那种能把人冻住的寒气。
而我奶奶秦秀莲,她不会说什么,只是会停下手里的活计,走到院子里的那棵老槐树下,一坐就是一下午。她的背影很瘦,像一张被风吹旧了的纸。
我就是在这种讳莫如深的气氛里长大的。
关于赵长顺的故事,都是我从村里那些长舌头的三姑六婆嘴里,东一片西一嘴拼凑起来的。
那年头,是八十年代初。我们赵家庄,穷得叮当响,家家户户的屋顶都像打着补丁的烂衣裳。
我奶奶秦秀莲,那时候还很年轻,但命不好。
我名义上的亲爷爷,结婚没几年就得病没了,撇下她和一个嗷嗷待哺的女儿。一个女人家,拖着个孩子,守着三间漏雨的土坯房,日子过得像泡在黄连水里。
田里的活干不动,家里的米缸见了底。村里人看着可怜,就有人给她出了个主意——找个男人来“拉帮套”。
“拉帮套”,我们那的土话。意思就是一个家里没了男人,女人撑不下去,就找个光棍汉来搭伙过日子。
男人出苦力,管着地里的活计;女人管着家,给他洗衣做饭。两个人睡一个炕,但不领证,不算正式夫妻。男人要是有了更好的去处,随时可以拍屁股走人。
这事儿在当年,丢人,戳脊梁骨。但活下去,比脸面重要。
赵长顺就这么进了我奶奶的家门。
他那时候二十出头,是村里有名的穷小子,父母早亡,连片瓦都没有。但他有一身使不完的牛劲,肩膀宽得能扛起一整片天。
村里人说,赵长顺刚来那天,奶奶秦秀莲把他领进门,低着头,脸红到了脖子根。
赵长顺倒是不在乎,他把自己的破被褥往炕上一扔,就算安了家。
他确实是把干活的好手。以前奶奶一个人种不了几亩薄田,他来了之后,把荒地都开垦了出来。每天天不亮就下地,身上的汗味混着泥土味,能飘出半个院子。
他吃饭也猛,三大碗高粱米饭下肚,抹抹嘴又能去地里扛半天。
奶奶家的光景,肉眼可见地好了起来。烟囱里开始天天冒烟,屋里有了粮食的香气,女儿的脸上也有了血色。
村里人背地里议论,说秦秀莲找了个壮劳力,划算。但看着她家日子好起来,那点酸话也就淡了。
过了一年多,奶奶生了个儿子。
这个儿子,就是我爸,赵振山。
儿子的出生,本该是件大喜事。一个“拉帮套”的临时家庭,有了孩子,就像有了根,似乎能扎进土里,长成一棵真正的树。
奶奶抱着我爸,脸上有了久违的笑。赵长顺看着炕上的儿子,也咧着嘴傻乐,据说他那天破天荒地喝了二两劣质白酒,在院子里耍了一趟拳。
所有人都以为,这日子就要这么踏踏实实地过下去了。
变故,毫无征兆地来了。
我爸赵振山刚满一岁,还在蹒跚学步的时候,赵长顺的心,野了。
他看上了村东头孙家的女儿,孙巧凤。
孙家在当时的赵家庄,算是殷实户。家里有几头牛,房子是青砖盖的,比我奶奶家的土坯房气派多了。
孙巧凤是孙家的独生女,人长得水灵,不像村里其他姑娘那样粗手大脚。她看上了赵长顺的年轻力壮,不顾家里人反对,铁了心要跟他。
而对赵长顺来说,孙巧凤和她背后的孙家,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一场明媒正娶的婚礼,一个“名正言顺”的妻子,一个能让他挺直腰杆,不再被人背后指点为“拉帮套”的身份。
他渴望一个“干净”的出身,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
这个念头一旦在他心里发了芽,就疯长成了参天大树,把那点稀薄的恩情和责任,挤得无处容身。
奶奶后来从不提那天的细节。
但村里人传得有鼻子有眼。
说那天晚上,赵长顺跟我奶奶摊牌了。他要去孙家当上门女婿。
奶奶没哭也没闹,只是抱着我爸,眼睛死死地盯着他。
赵长顺被她看得发毛,梗着脖子说:“秀莲,你别这么看我。我也是为了振山好,我去了孙家,以后有出息了,还能忘了咱儿子?”
奶奶终于开了口,声音像冰碴子:“你今天要是走出这个门,就别再回来。振山没有你这个爹。”
赵长顺犹豫了片刻,最后还是一咬牙,收拾起他那床破被褥,头也不回地走了。
他走的时候,我爸赵振山正发着烧,小脸通红,在他怀里哼哼唧唧。
赵长顺就这么抛弃了为他生了儿子的女人,和一个尚在襁褓中的亲生骨肉。
第二天,整个赵家庄都炸了锅。
赵长顺入赘孙家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飞遍了全村。
他成了人人唾骂的“陈世美”,是忘恩负义的白眼狼。村里人不管当着面还是背着面,都对着他的脊梁骨戳戳点点。
而我奶奶秦秀莲,一夜之间,头发白了一半。
她没有像别的女人一样去孙家门口撒泼打滚,也没有抱着孩子到处哭诉。她只是把院门关了起来,谁来劝都不开。
三天后,门开了。
奶奶抱着退了烧的儿子,像往常一样下地干活。只是她的腰杆挺得更直了,脸上的表情,也像冻住了一样,再也没有融化过。
村里人看她的眼神,从同情,慢慢变成了敬畏。
而赵长顺,成了我们家一个刻在耻辱柱上的名字。
我爸赵振山的童年,是在屈辱和白眼中度过的。
他刚记事起,就成了村里孩子欺负的对象。
“野种!你爸不要你了!”
“拉帮套生的小杂种!”
这些恶毒的话像石头一样,天天砸在他身上。
他一开始还会哭着跑回家找奶奶,奶奶只是把他搂在怀里,一遍遍地给他擦眼泪,嘴里说着:“振山不哭,咱不理他们。”
后来,我爸就不哭了。
他学会了用拳头说话。
村里哪个孩子敢骂他,他就冲上去跟人打架。他个子小,力气也小,总是被打得鼻青脸肿。但他有一股狠劲,就算被按在地上,也会死死地咬住对方不放。
打得多了,孩子们也怕了,没人再敢当面骂他。
但他身上的那股阴郁和倔强,却刻进了骨子里。
奶奶把他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
她一个女人,干着比男人还重的活。开荒,种地,养猪。一双本该是女人的手,变得像老树皮一样,布满了裂口和老茧。
她很少说话,也很少笑。所有的精力,都用来供我爸读书。
她总说:“振山,你要有出息,要走出这个村子,给你自己争口气,也给娘争口气。”
我爸很争气,读书很用功。但那股从小憋在心里的气,让他没法安心待在学校里。
初中一毕业,他就说什么也不肯读了,揣着奶奶东拼西凑的几十块钱,跟着村里人出去了。
他要去外面闯,要去挣大钱。
他要让所有看不起他们娘俩的人,都闭上嘴。
他走南闯北,在建筑工地上搬过砖,扛过水泥。在码头上当过装卸工,肩膀被麻袋磨得血肉模糊。
后来,他学了开车,开始跑长途货运。
那是一段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日子。吃住在驾驶室里,饿了啃干馒头,渴了喝凉水。为了多挣点钱,他专挑别人不敢跑的夜路和山路。
每次回家,他都比上次更黑,更瘦,但扔给奶奶的钱,也一次比一次厚。
奶奶把钱一张张抚平,收进一个铁盒子里,嘴里念叨着:“儿啊,别太拼了,身体要紧。”
我爸只是笑笑,说:“娘,你放心,我没事。等我挣够了钱,就在镇上买个大房子,把你接过去享福。”
这是他唯一的念头,也是他活下去的全部动力。
另一边,赵长顺的日子,听说过得挺“红火”。
他和孙巧凤结婚后,孙家出钱给他做了点小买卖。他脑子活,手脚也勤快,没几年就在镇上站稳了脚跟。
他们也生了个儿子,取名叫赵宝金。
“宝”、“金”,光听这名字,就知道赵长顺把多少希望寄托在了这个儿子身上。
他对赵宝金,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从小到大,要什么给什么,从没让儿子吃过一点苦。
他拼了命地挣钱,在村里盖起了第一栋两层小楼,青砖白墙,在土坯房中间鹤立鸡群。
他想用这栋楼,用他“红火”的日子,来向全村人证明,他当年的选择没有错。
他想洗刷掉自己身上“拉帮套”的污点,想让所有人都看到,他赵长顺,是个有本事的人。
三十年,弹指一挥间。
我和我爸,跟赵长顺那一家人,生活在同一个镇子的两端,却像是隔着一条天河,老死不相往来。
我爸的建材店,在镇西头。赵长顺的小超市,在镇东头。
有时候进货,我爸的车会路过镇东头。我见过几次,他会下意识地减慢车速,往那个挂着“长顺超市”招牌的店面看一眼,然后一言不发地猛踩油门离开。
那眼神,不是好奇,也不是怀念。
是淬了冰的刀子,是烧了三十年,依旧没有熄灭的恨。
而赵长顺,也似乎在刻意回避着我们。他从不来镇西头,就好像这边是什么禁地一样。
三十年的时间,没能冲淡任何东西。
我爸的恨,像一坛埋在地下的老酒,时间越长,味道越是辛辣刺鼻。
风水轮流转,这话一点不假。
又过了几年,大概是2010年之后,镇上的风向,慢慢变了。
我爸赵振山的建材生意,凭着他那股不要命的劲头和实在的信誉,越做越大。他在镇上最好的小区买了房,把奶奶接了过去。我们家成了村里人嘴里“有出息”的代表。
而赵长顺那边,却渐渐传出了不好的风声。
他那个宝贝儿子赵宝金,长大了。
没长成他期望的“金疙瘩”,却长成了一个远近闻名的败家子。
书不好好读,活不乐意干,整天跟一帮狐朋狗友混在一起,吃喝嫖赌,样样精通。
一开始,赵长顺还拿钱给他平事。今天在赌场欠了债,他去还。明天打了人,他去赔。
他总跟人说:“男孩子嘛,年轻时候都爱玩,等他收了心就好了。”
可赵宝金的心,就没收回来过。
他像个无底洞,把赵长顺辛苦一辈子攒下的家业,一点点掏空。
那家“长顺超市”,先是被抵押,后来直接变卖。那栋村里最气派的两层小楼,也换了主人。
赵长顺一下子老了十几岁,背也驼了,头发也全白了。
镇上的人说起他,不再是羡慕,而是摇头叹息。
说他这是报应。
那天下午,店里没什么人。我爸正盘着账,我坐在一边玩手机。
一个女人走了进来。
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衣服,头发乱糟糟的,脸上全是褶子,像是被生活搓揉了无数遍的苦瓜。
我爸抬头看了她一眼,没认出来。
“你找谁?”
那女人局促地搓着手,嘴唇哆嗦了半天,才挤出一句话。
“振山……我是……我是孙巧凤。”
我爸手里的笔,“啪”的一声掉在了桌上。
孙巧凤。
这个名字,像一把生了锈的钥匙,猛地捅开了一段尘封的记忆。
我爸的脸色瞬间变得铁青,他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一言不发。
孙巧凤被他看得浑身发抖,眼泪“唰”地就下来了。
她“噗通”一声,就想跪下。
我爸往后退了一步,声音冷得掉冰渣:“有话就说,别来这套。”
孙巧凤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断断续续地说,赵长顺病了。
是重病,尿毒症。
医生说,要活命,就得一直做透析,最好是能换肾。哪一样,都是个天文数字。
而那个被他当成宝的儿子赵宝金,在掏空了家里最后一分钱后,卷着铺盖跑了,不知所踪。
“振山,我求求你了……”孙巧凤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我知道我们对不起你们娘俩……可他毕竟是你亲爹啊……你不能眼睁睁看着他死啊……”
“看在血缘的份上,你救救他吧……”
店里安静得可怕,只剩下孙巧凤的哭声。
我爸就那么静静地听着,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像一尊石雕。
过了很久,他才缓缓地弯下腰,拉开了柜台的抽屉。
孙巧凤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希望的光。
我爸从抽屉里,拿出两张皱巴巴的百元大钞。
他走到孙巧凤面前,没有递给她,而是松开手,让那两张钱轻飘飘地落在了地上。
“这是两百块。”
我爸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让人害怕。
“三十多年前,他走的时候,留给我妈的全部家当,就是这么多。现在,我还给你。”
“我们两清了。”
他顿了顿,抬眼看着孙巧凤,一字一句地说:
“让他等死吧。”
说完,他转身回到柜台后面,头也不抬地喊了一声:“阿坤,送客!”
我把早已吓傻的孙巧凤,半推半架地弄出了店门。她瘫在门口的台阶上,哭得撕心裂肺。
我爸在店里,点上了一根烟,一口接一口地猛抽,烟雾缭绕着他那张看不出任何情绪的脸。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如此冷酷的一面。
孙巧凤被赶走后,再也没有来过。
镇上传来的消息是,赵长顺的病,越来越重了。
他已经没钱做透析,整个人肿得像个发面馒头,躺在租来的破旧平房里,日日夜夜地呻吟。
我爸听了这些传闻,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生意照做,饭照吃,仿佛那个人跟他没有半点关系。
只有我知道,他晚上抽烟抽得更凶了。有时候半夜醒来,还能看到他一个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对着漆黑的窗户发呆。
大概过了半个月。
那天是个傍晚,天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雨。
我们一家人正在吃晚饭。
突然,院门口传来一阵极其轻微的响动。
我抬头一看,一个黑漆漆的人影,正扒着我家的铁门,往里看。
那人影佝偻着,颤巍巍的,像一截被风吹干了的枯木。
我爸也看到了。他放下碗筷,脸色瞬间沉了下去。
是赵长顺。
他竟然自己找上门来了。
他被病痛折磨得已经脱了相,脸上浮肿,眼窝深陷,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死亡的腐朽气息。
他没有试图推门,也没有喊叫,只是用一双浑浊不堪的眼睛,死死地望着屋里的我爸。
他的嘴唇在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我爸站了起来,走到客厅中央,离门口几米远的地方停下。
他没有走过去开门,也没有开口骂人。
他就那么站着,像一尊门神,用冰冷的目光,将那个男人隔绝在家的外面。
空气凝固了。
祖孙三代,隔着一扇冰冷的铁门,对峙着三十多年的恩怨情仇。
我紧张得手心冒汗。
我想,完了。
我爸的恨,我比谁都清楚。今天赵长顺自己送上门来,我爸绝对不会让他进这个门。他会让他就在门口,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尝尽屈辱和绝望。
这或许就是我爸想要的,最彻底的报应。
屋里静得可怕,只听得见墙上挂钟滴答滴答的声音,每一下,都像敲在人的心上。
我甚至能想象到下一秒的场景:我爸会冷笑着,关上客厅的门,拉上窗帘,把那个垂死的男人,永远地留给外面的黑暗。
屋子里的气氛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我爸像一尊铁塔,堵在门口,全身都散发着生人勿近的寒气。门外的赵长顺,则像一只被雨淋湿了的败犬,扒着门框,苟延残喘。
我偷偷看了一眼奶奶。
她一直坐在饭桌旁,低着头,仿佛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听见。她那双布满皱纹的手,正一下一下,极其缓慢地撕着碗里的一片白菜叶。
那片白菜叶,被她撕成了无数细小的碎片。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门外的赵长顺,身体晃了晃,似乎随时都会倒下。
我爸的拳头,攥得咯咯作响。
我以为,这场无声的对峙会一直持续到天黑,直到门外的人断气。
“振山,让他进来吧。当年……他给孙家当上门女婿,拿了三千块钱的彩礼。他偷偷留下两千,托人交给了我,说让你……以后娶媳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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