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阜阳市颍东区司法局立足区域实际,积极探索创新,通过“三善用”工作法,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
善用调查取证,筑牢案件办理“事实根基”。坚持“不偏不倚、客观全面”原则,将调查取证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针对申请人提出调查申请或办案人员研判后认为确有必要的案件,建立“靶向式”调查机制:对涉及土地权属、房屋征收等不动产争议案件,联合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开展实地勘察,通过现场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关键证据;对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案件,精准调取行政机关执法案卷、审批档案等材料,核查执法程序合法性、法律适用准确性;对争议焦点集中的案件,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相结合的谈话方式,分别与申请人、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及相关证人沟通,全面掌握案件来龙去脉。
善用听证制度,搭建争议化解“公开平台”。严格遵循《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证办法》,并结合实际细化听证流程,让听证成为查清事实、化解矛盾的重要载体。明确听证适用范围,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关注度高、案情复杂疑难或双方争议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主动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通过听证方式明晰争议。规范听证组织实施,提前5个工作日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听证通知书,明确听证时间、地点、主持人及权利义务;听证过程中,由经验丰富的行政复议人员担任主持人,保障双方当事人充分陈述事实、举证质证、辩论发言,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或相关领域专家旁听监督,提升听证公信力。对听证中查明的事实和争议焦点,形成详细听证笔录,作为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
善用案件会商,破解疑难复杂“办案瓶颈”。针对行政复议中涉及的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区司法局建立“多方联动、集思广益”的案件会商制度。明确会商适用情形,对法律适用存在争议、涉及多个行政机关职责交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启动会商程序。组建专业会商团队,成员涵盖司法局负责人、行政复议业务骨干、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行政机关业务负责人,确保会商意见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可行性。规范会商流程,先由办案人员详细汇报案情、争议焦点、初步处理意见,再由参会人员从法律依据、政策规定、实际情况等多角度发表意见,深入分析案件难点堵点,共同研讨解决方案,最终形成统一的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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