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自觉遵守,主动抵制......
为严厉打击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桂林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联合各县(市、区)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查处多起民房、猪栏、商铺、仓库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涉案人员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已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 例 一
触目惊心!7322件“定时炸弹”藏民房!桂林破获近年最大非法储存案,负责人涉罪被拘
2月14日,桂林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联合七星区相关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对穿山街道黄莺岩村六组112号仓库开展突击检查,成功查获全市近年来数量最大、隐患最严重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经查,仓库负责人罗某在未取得任何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普通民房仓库作为烟花爆竹储存点。该储存点防火、防雷、防爆、电气等安全设施完全缺失,无消防器材、无安全间距、无管理制度,构成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现场共查获非法烟花爆竹7322件。罗某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目前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侦办中。
案 例 二
顶风作案!农户私宅变“火药库”,牵出跨县千件非法囤货窝点
2月2日,荔浦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局根据举报,对青山镇荔江村一农户房屋突击检查。经查,汤某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在人员居住的民房内违规储存烟花爆竹300余箱,无任何消防、防爆、防雷安全条件,无证对外销售,严重危及周边群众安全。经溯源追查,其供货人梁某某(荔浦市青山镇大明村人),在其来宾市金秀县一无资质仓库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700余件,仓库无安全防护设施,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目前,汤某某、梁某某因无证经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均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案 例 三
无知无畏!甜品店朋友圈公然售烟花,隐蔽违法被当场查处
2月5日,兴安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通过社交媒体朋友圈公开售卖非法烟花爆竹,扰乱市场秩序。执法人员联合公安迅速核查,在城区一甜品店内,当场查获“仙女棒”“水母烟花”等非法烟花爆竹3件共150余个。店主无经营资质、无储存条件,利用餐饮店铺隐匿销售,通过网络渠道非法推广揽客,属于典型隐蔽式非法经营。执法人员对店主严厉批评教育,当场全部收缴非法产品,坚决斩断网络非法销售链条。
案 例 四
胆大包天!猪栏改仓库,非法藏进烟花爆竹129件被罚
2月2日,恭城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执法,在栗木镇五福沙田村查处一起农村非法烟花爆竹案。当事人叶某未取得任何经营许可,擅自从外地购入129件烟花爆竹,将简易猪栏等易燃、无安全防护建筑改为储存仓库,无防火、防潮、防爆措施,紧邻民居非法储存并对外销售牟利,安全隐患触目惊心。县应急管理局依法扣押全部涉案产品,责令立即停止经营,并处以罚款4000元及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案 例 五
知法犯法!持证企业超范围存烟花,香纸店藏300件被罚2万元
1月12日,兴安县应急管理局接举报,在一香纸店铺内查获大量烟花爆竹。经查,该批产品共300余件,系某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所有。该企业持有效许可证却明知故犯,违规在许可证载明地址以外的场所存放产品,将易燃易爆烟花爆竹与香纸等易燃物品混存,超范围、超地点经营,安全风险极高。兴安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批发企业处以2万元行政处罚,以重典整治持证企业违规行为。
案 例 六
公然违法!年货摊闹市售烟花,70件非法产品被当场收缴
2月16日,荔浦市联合检查组在荔城镇荔平路荔中陡顶巡查时,发现一年货摊点在城区人流密集公共场所,无资质、无许可、无安全防护,露天非法售卖烟花爆竹,周边商铺、行人密集,极易因明火、碰撞、高温引发燃烧爆炸事故。执法人员当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70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目前,该案件正在依法从严审理,将顶格处理。
案 例 七
利欲熏心!隔壁藏610件超标烟花及“加特林”等违禁品
2月18日,桂林市应急管理局暗访组在阳朔县一烟花爆竹零售店检查发现,店主无视零售点限量储存规定,为牟取暴利,将隔壁普通店铺改为隐蔽超量仓库,违规储存烟花爆竹610件,远超许可限量,且藏匿“加特林”等超标、违禁、大威力烟花爆竹产品。储存现场物品杂乱堆积、消防通道堵塞、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风险极高。检查组立即责令停业整顿,并紧急转运全部非法存储产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春节期间,桂林市将持续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储存、无证经营、超量存放、违规销售、网络售卖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此提醒广大经营业主和市民群众,未取得许可证不得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严禁在民房、商铺、棚屋、畜禽栏舍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违规存放,严禁销售“加特林”等超标违禁产品,严禁通过朋友圈等网络渠道非法售卖。请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主动抵制、积极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共同守护节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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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是一种将个人非法牟利建立在巨大公共安全风险之上的行为,呼吁公众遵守规定并积极举报。
▍内容来源:桂林应急管理
▍图片来源:见标注(其余源于网络)
▍图文编辑:一片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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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晃任律师
广西瀛桂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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